是否应该雇佣你喜欢的同事——彭博社
Anna Holmes
由731拍摄 有个人在我的行业工作。他非常有才华。而且…很有魅力。他申请了我部门的一个职位,我将负责监督。我的问题很基本:你会雇佣一个你非常喜欢的人吗?****—31岁的拉蒙娜,加利福尼亚州奥克兰
这很难。我曾经对同事有好感。有一次,我对一个年轻的男孩有好感,他的工作我(部分地)监督,但是我对此束手无策。我从不调情。(我想。)而且我很确定,任何兴趣或感情只是单向的,来自我而不是他。也许有一天,既然我不在那里工作了,我们成了朋友,我可能会告诉他我曾经的感受。但很可能不会。人生太短暂,没有时间为了那种潜在的尴尬。
不管怎样,说了我够多的。让我们谈谈你。我有很多问题。首先:你对这个人的好感是在面试他的时候开始的吗?还是在工作机会出现之前就对他有兴趣了?简而言之:你第一次见到这个人是什么时候?
我问这个问题是因为,嗯,我很好奇,也很爱管闲事。但也因为:回答这个问题可能有助于解答你的动机是什么,或者可能是什么,继续考虑这个人是否是一个你愿意监督的职位的合格候选人。假设你是通过面试过程认识他的。发现一个潜在的雇员有魅力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我相信这种情况经常发生。那算是一种好感吗?还是一种吸引力?对我来说,“好感”这个词至少暗示着先前的经历或对所涉及的个人有一定的熟悉度;而你的问题让我很难分辨哪种情况适用于你。你在他申请这份工作之前就认识他吗?还是你只是听说过他?你肯定不会仅仅因为你对他有好感就雇佣他,对吧?
但是,抛开所有这些问题,我的答案是否定的,你不应该雇佣你“严重”迷恋的人。我只是看不到这样做有什么好处。我会假设这个人会向你汇报工作——这将产生一个长期的权力动态——那么从这个决定中可能产生哪些情景呢?嗯,我只能想到一些:
- 欺骗:迷恋是相互的,现在你必须偷偷摸摸地隐藏这段关系。
- 怀疑:迷恋是相互的,现在,根据你公司的人力资源政策,你必须向上级和同事坦白,并且他们会想知道你是否给予员工特殊待遇。
- 挫折:迷恋是相互的,然后关系破裂了。尴尬!
- 替代:迷恋是相互的,然后,根据人力资源政策,你心爱的人必须在公司内部换工作。让我们记住,因为他或她被认为是最适合这份工作的候选人,你失去了一个真正的赢家——这并不一定对你的职业生涯有帮助。当然,在办公室内发生一段恋情也不会有帮助。
- 痴迷:迷恋没有得到回应,这让你渴望这个人,总是想着他们,而不是完成工作。
最后一种情况,即迷恋没有得到回应,我认为——假设你真的打算雇佣这个人——是最好的情况。首先,这是你能够最好控制的情况。但它仍然带来一些真正的情感(和潜在的职业)风险。
几年前,我的朋友莉齐告诉我关于迷恋的概念。至少根据《患者体验杂志》上的一篇论文,迷恋是“一种未经研究的病症,其患病率未知,会导致患者显著的生产力损失和情感困扰。”
“迷恋者对特定的人或‘迷恋对象’(LO)表现出过度依恋,这会干扰日常功能和健康关系的形成和维护。”
换句话说,就是一种糟糕的迷恋。事实上,大约两个月前,我朋友简告诉我,她对当今社交媒体上的热门词汇和用语了如指掌,她告诉我“迷恋”是TikTok和Instagram等应用上的新热词。(TikTok上“迷恋”标签的视频浏览量接近1.5亿次,Reddit上还有一个专门的版块讨论迷恋。)而就在几周前,《纽约时报》发表了一篇题为“你是在迷恋还是单纯喜欢?”的文章,作者是Amanda McCracken,她是一位TedX演讲者和记者,正在撰写一本关于渴望的书。我决定联系McCracken,听听她对你的困惑有何看法。
首先,我想知道“喜欢”和“迷恋”之间是否有区别。McCracken的回答是:不一定。尽管有关迷恋的研究仍在进行中,以及它如何影响个体的研究仍在进行中,McCracken认为迷恋有点像“超级喜欢的感觉”。
麦克拉肯曾经经历过自己的热恋经历,她说在工作环境中产生或维持对某人的迷恋并不罕见——工作是我们大部分时间所在的地方,她与一些专家交谈时发现,同事也是热恋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在工作中对迷恋采取行动是一种“两败俱伤的局面”。她说:“我的第一反应是,我觉得这听起来很有趣。也许10年前,或者5年前的我可能会说,是的,我想我会雇佣他。”她说。“但一旦你雇佣了那个人,你基本上就拥有了你的热恋来源。所以你只是在滋养你的迷恋。而且,我是说,这有可能会变得越来越大,对于工作环境来说,这对生产力来说并不是好事。如果你想在工作中做得很好,这并不是为自己成功铺路的方式。”
所有这些意味着与同事建立关系将使你面临更加复杂的职业雷区。不要这样做。
但嘿,也许我想得太多了。也许真正的理想情况是你雇佣了你的迷恋对象,这个人是最合适的人选,但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熟悉可以成为一个很好的平衡因素(尽管他们说,它也会滋生蔑视)。现在有一个流行的梗,大致是这个意思:“如果你迷恋某人,别担心。只要了解他们,迷恋就会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