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在国际法院的种族灭绝审判并非表面上看起来的那样 - 彭博社
Noah Feldman
一个看起来严肃的场所,主要用于象征性的声明。
摄影师:Olaf Kraak/AFP/Getty Images1月11日星期四,以色列将在联合国国际法院为自己辩护,反对种族灭绝的指控。但这并不是你可能想的那样。
国际法院是一个不同寻常的法庭。它的功能是让政府通过国际法相互起诉,而不是像打仗那样。但它不是一个刑事法庭,没有检察官,也不能审判战争罪或种族灭绝等人类罪行。这使它与国际刑事法院非常不同。
南非政府提起了国际法院诉讼,这是在2022年的一项规则变更后允许任何国家起诉任何其他国家,只要它能说它对国际法得到遵守有兴趣。南非要求法院发布一项临时命令,要求以色列停止在加沙的军事行动。即使法院这样做了,它也没有直接的执行机制。任何执行行动都必须来自联合国安全理事会,而美国有否决权。
直到最近,要在国际法院提起诉讼,一个国家必须证明它受到被起诉方行为的直接影响。但在2022年,国际法院改变了立场。在冈比亚对缅甸提起的一案中,指控对罗辛亚穆斯林进行种族灭绝,国际法院采纳了任何签署条约的国家可以起诉任何其他签署方未能遵守条约的规则。这一规则的拉丁法律名称是“erga omnes partes”,字面意思是“对所有当事方”。
这一变化极大地扩大了国际法院可以审理的案件范围。这是对政府的邀请,要求法院就基本上是象征性的裁决提出申请。要发布临时命令,国际法院只需发现指控“似乎是可信的”。这一极低的标准使政府有机会通过将其他政府告上法庭来获得政治上的优势。
禁止种族灭绝的国际条约将其定义为以“意图全面或部分地摧毁国家、民族、种族或宗教团体”为目的而实施各种暴力行为。以色列坚决否认其在加沙的目标是摧毁巴勒斯坦人民,而是营救以色列人质并追究哈马斯对以色列的10月7日袭击的责任。在我看来,很难证明这一指控,因为它不符合加沙战争的情况。但“可信性”可能因人而异,国际法院可能希望借此机会谴责的不仅仅是以色列,还有那些呼吁将加沙巴勒斯坦人推到埃及的极端以色列内阁成员。
国际法院由其15名法官的多数规则决定案件。它还有一个规定,原告和被告都有权为案件目的指定一名法官。原则上,这些临时法官应该独立行事。实际上,每个人都明白,他们往往反映出选择他们的国家的观点和立场。
在一个令人惊讶但非常聪明的举动中,本雅明·内塔尼亚胡选择了退休的以色列最高法院院长阿哈龙·巴拉克作为国际法院的以色列法官。
现年87岁的巴拉克在国际法律界广为人知并深受尊敬,智力仍然像我在去年12月底见到他时一样敏锐。他于1978年加入以色列最高法院,当时年仅42岁,并在1995年至2006年担任院长。在他的领导下,法院作出了多项重要决定,将国际法应用于从以色列的战争行为到对约旦河西岸的占领等各个方面。巴拉克还领导了所谓的以色列宪法革命,这是一系列积极的司法决定,通过以色列议会通过的一系列所谓的“基本法”构建了一种临时的宪法结构。由于以色列没有一份称为宪法的单一书面文件,这一法律体系使巴拉克和他的同事成为事后的制定者。
在内塔尼亚胡政府推出一系列旨在限制最高法院权力的司法改革措施后,巴拉克的遗产受到了影响,引发了一场持续到10月7日袭击事件的国内争议。最近,没有退休的巴拉克的以色列最高法院作出了一项重大决定,撤销了其中一些措施。这些判决被广泛理解为对巴拉克遗产的辩护。
内塔尼亚胡任命巴拉克因此代表了向国家团结的转变。这表明,当涉及以色列的国际声誉时,导致加沙战争爆发的内部冲突可以被搁置。巴拉克在国际法院小组上的存在确保了以色列将由其最著名和最受尊敬的法官代表。
以色列正确地认识到向世界展示犹太国家并非种族灭绝的重要性,尽管以色列人对国际机构的信任达到了历史最低点。这个案件将引起很多关注,因此它既是对国际法院及其对案件的新开放性的考验,也是对以色列在加沙行为的基本法律问题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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