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尔街日报》:得克萨斯州移民法的策略博弈
The Editorial Board
由于对政府在移民问题上的失败感到沮丧,德克萨斯州州长格雷格·阿博特本周签署了一项法案,将非法穿越南部边境定为州级犯罪。移民潮是该州面临的重大问题,但唯一有效的解决方案在于国会。
德克萨斯州法律规定,非法越境属于轻罪,最高可判处六个月监禁。曾被驱逐出境的外国移民若试图再次进入德克萨斯州,则可能面临重罪指控。获得联邦庇护、合法居留或"童年抵美暂缓遣返计划"保护者,可提出"积极抗辩"以避免被起诉。
被告若承诺返回原籍国,可撤销对其的起诉。否则,州法官有权要求"当事人返回其入境或试图入境前所在的国家"。目前尚不清楚该州计划如何执行这些事实上的驱逐令。
同样不明确的是,该州计划将可能被州和地方官员逮捕的大量非法越境移民拘押在何处。联邦政府尚且缺乏关押移民的实体空间,德克萨斯州又将如何解决?逮捕未犯其他罪行的移民,似乎并非对有限执法资源最明智的利用方式。
阿博特州长无疑认为该法案在政治上受欢迎,但他肯定也清楚这很可能在法庭上被推翻。自由派团体已提起诉讼,他们主张"联邦政府对移民事务拥有专属权力",且国会已通过监管移民的"完整法律体系"隐含排除了该州法律的适用。
宪法赋予国会制定"统一归化规则"的权力,并规定联邦法律高于州法律。但各州仍可对移民事务的某些方面进行监管。联邦法律明确规定移民有权享受某些公共福利,但各州可以也确实提供了更广泛的福利保障。
该法律的反对者援引宪法中的优先权默示原则。“在国会明示或默示保留专属权限的任何领域,或当州法律与联邦法律相冲突或干扰时,联邦法律优先于州法律”,他们主张道。
最高法院在2012年亚利桑那州诉美国案中以6:2的多数判决依据该原则,推翻了亚利桑那州将非法居留定为州级罪行的类似条款。多数意见裁定:“国会意图阻止各州’补充联邦法律,或执行附加或辅助性条例’"。
大法官克拉伦斯·托马斯和已故的安东宁·斯卡利亚持反对意见。他们和一些保守派人士支持对宪法下的州主权采取更强势的解释。但鉴于亚利桑那案先例,我们怀疑即使当前最高法院也不会支持德州这项宽泛的法律。移民监管现在是、也应当主要是联邦政府的职责。
当前移民失控的局面源于拜登政府释放的欢迎信号和执法缺位。国会也未能改革庇护制度和人道主义假释政策,未能提供更多合法入境途径。
在圣诞节前离开之际,参议院共和党人和民主党人即将达成一项协议,该协议将以对乌克兰的援助换取填补庇护系统漏洞和其他边境安全改革。如果雅培先生真的想控制边境并不仅仅是作秀,他就会支持这一妥协方案。
12月22日,德克萨斯州鹰关,海关和边境保护局官员与移民。照片:chandan khanna/法新社/盖蒂图片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