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尔街日报》"名言与引述"栏目:歧视性的"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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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30日,法官詹姆斯·霍在康涅狄格州纽黑文的耶鲁大学发表讲话。图片来源:MICHELLE MCLOUGHLIN/REUTERS美国第五巡回上诉法院法官詹姆斯·霍在12月15日裁决的就业歧视案件普莱斯诉胜牌公司案中的协同意见书(引文省略):
我另撰文强调原告的主张,即使用“多样性"一词可能是其雇主歧视意图的证据。
具体而言,原告指控一名工厂经理告诉主管,公司“需要在工作场所增加多样性"。原告认为“多样性"的提法意味着,由于工厂现有员工的种族构成,公司未来应减少雇佣非裔美国人。
此类案件反映出人们日益担忧“多样性"正逐渐成为歧视的代名词。
法院长期以来一直担心,追求多样性可能导致职场歧视。同样的担忧也适用于差别影响理论。
同样,法院警告称,在许多高校,“多样性"已成为支持种族歧视性招生计划的“‘便利借口’"。最高法院大法官们告诫教育界领袖:“种族平衡不会仅仅因为被重新贴上’种族多样性’的标签,就从’明显违宪’转变为重大的国家利益。"
这并非没有道理。多元政策即便出于善意——其设计初衷并非对任何特定群体不利,而是为了优待其他群体——也不能成为辩护理由。因为在企业或大学校园中,优待某个种族必然意味着对其他种族的歧视。
刊载于2023年12月20日印刷版,标题为《值得注意与引用:歧视性的"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