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斯康星州版的“罗诉韦德案”?——《华尔街日报》
The Editorial Board
威斯康星州堕胎再次合法化——戴恩县法官周二裁定,只要孕妇本人同意,此前被认为禁止堕胎的1849年法律将不再适用。该裁决可能上诉至州最高法院,而自由派大法官们正凭借新获得的4比3多数席位展现其影响力。
巡回法院法官黛安·施利珀早在七月的意见书中就释放了这一信号,尽管该法律条文其实相当明确。其中一节规定:“除孕妇本人外,任何故意扼杀胎儿生命者将构成H级重罪”,但为挽救孕妇生命而实施的堕胎除外。
施利珀法官援引1994年一起男子伤害孕妻的州最高法院判例,认定该法规"禁止的是杀胎行为而非堕胎"。上周她维持这一法律解释,作出宣告性判决认定该法不适用于合意堕胎。
值得注意的是,施利珀法官拒绝签发禁止令来庇护堕胎服务提供者。她在文书中表示,其法庭管辖范围内的各县已承诺遵守裁决,且"针对当事人的禁制令仅能约束三位特定地区检察官"。这意味着威斯康星州将恢复堕胎服务,而民主党仍可将其作为竞选议题——即便其他县实际上不会起诉,他们的候选人仍可渲染潜在诉讼的阴影。
自美国最高法院去年通过多布斯案将堕胎权下放各州后,威斯康星州1849年法律便成为政治风暴眼。今年春季民主党借机使州最高法院转为自由派主导。新晋大法官珍妮特·普罗塔谢维奇更明确以支持堕胎为竞选纲领,成功动员反对全面禁令的选民。
威斯康星州的进步派人士恐怕不愿放弃这一政治优势,即便他们乐见计划生育协会重新开展业务。在施利珀法官表明不会执行该法律后,该组织近几个月已在密尔沃基县和戴恩县重开诊所。希博伊根县地方检察官乔尔·乌尔曼斯基表示计划上诉,这意味着此案很可能如普罗塔谢维奇法官所预告的那样,最终交由州最高法院裁决。
请准备好迎接更多法律上的曲折,尽管民主的答案已然明晰。威斯康星州民众或许希望获得比1849年法律所规定的更宽松的堕胎渠道。若真如此,这个调整理应通过对选民负责的州立法者来实现。
2023年5月4日周四,威斯康星州戴恩县法官戴安·施利珀在麦迪逊市戴恩县法院审理威斯康星州质疑一项堕胎禁令的诉讼时发表意见,该禁令可追溯至174年前。图片来源:约翰·哈特/威斯康星州日报/美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