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最高法院案件或将扰乱部分税法——《华尔街日报》
Richard Rubin and Jess Bravin
最高法院的一项全面裁决可能会颠覆许多影响合伙企业、跨国公司和债券投资者的法规。图片来源:mandel ngan/法新社/盖蒂图片社华盛顿——周二,一宗可能撼动联邦税法的案件将提交至最高法院审理。
法院将就摩尔诉美国案听取辩论,该案对2017年税法中针对企业海外累积利润征收的一次性税款提出质疑。但其影响可能更为深远,为法官们提供了界定国会征税权边界的契机——即宪法允许与禁止的征税范畴。
这起由华盛顿州一对夫妇提起的案件(他们要求退还14,729美元税款),提出了一个看似简单的问题:收入是否必须"已实现"或实际收到才能被征税?
查尔斯和凯瑟琳·摩尔夫妇主张,税法生效时他们尚未从印度公司投资中获得实际收益,因此不应被征税。部分保守派团体支持他们的立场,希望借此阻止未来国会征收财富税或未实现资本利得税。若最高法院作出有利于摩尔夫妇的宽泛裁决,可能从宪法层面否决民主党针对超级富豪的一些主流征税提案。
税务律师和政府表示,一项全面裁决可能还会颠覆许多长期影响合伙企业、跨国公司和债券投资者的规则。前众议院议长、威斯康星州共和党人保罗·瑞安曾参与起草2017年税法,他在9月份警告称,此案可能破坏税法中三分之一的内容。
如果摩尔夫妇胜诉,投资者和公司可能会要求退还与2017年税法相关的数十亿美元税款。律师们表示,政府的败诉可能会引发对其他税法条款的一波诉讼。
“很难看出这件事会有好结果,”卡普林-德莱斯代尔律师事务所的税务律师大卫·罗森布鲁姆说,“他们真的是在打开一个潘多拉魔盒。”
无争议条款
摩尔案源于2017年由共和党人起草、总统唐纳德·特朗普签署的一项税法条款。该条款本身相对没有争议。
在此之前,美国公司需为海外利润缴纳外国税款,但可以推迟缴纳任何美国税款,直到将收益带回国内。共和党人转而采用了一种制度,即对海外利润征收最低年度美国税,并允许免税汇回。在这一过渡期间,为了应对企业30年来在海外积累的未受美国征税的利润,国会征收了一次性税款。
摩尔案的起因源于2017年由唐纳德·特朗普总统签署的一项税法条款。图片来源:迈克·泰勒/彭博新闻这项改革预计产生的3380亿美元税收中,大部分由苹果、Alphabet和微软等大型企业承担。但该税种也适用于部分个人,包括持有外国公司10%以上股份者。
摩尔夫妇就属于此类情况,他们投资了朋友在印度的KisanKraft公司。这对夫妇在竞争企业研究所等保守组织支持下提起诉讼要求退税,主张其未实际获得KisanKraft的任何利润,因此国会根据第十六修正案对"所得"征税的权力不适用于这项一次性税收。
下级法院驳回了这一主张,认为应税所得无需实际取得。案件上诉至最高法院后,将最终裁定宪法对"所得征税"的界定标准。
何为"所得"?
美国宪法最初赋予国会广泛的国家征税权,但要求任何人头税等"直接税"必须按各州人口比例分摊。
南北战争后,国会试图开征个人所得税,但最高法院1895年裁定此举属于违宪的直接税。作为回应通过的第十六修正案规定"任何来源的所得"都可不经分摊直接征税,由此确立了现代联邦所得税制度。
1913年的修正案并未明确“收入”的定义,也未规定收入必须已实现。
政府辩称,现行税法中已有许多条款不要求美国公民的收入实际到账。这包括对期货合约和原始发行折扣债券征税的规则。
税务律师列举了其他例证:自1960年代起,持有外国公司大量股份的美国投资者需就这些公司的被动收入纳税,即使资金未直接流入其账户——这是防止纳税人通过境外公司藏匿资产逃税的手段。
合伙企业合伙人需按年度利润缴税,即便未实际获得分红;放弃公民身份者可能被视同出售资产缴税;特定证券交易商需就资产价值变动缴纳所得税;甚至权责发生制(在现金未实际收到时确认收入)也可视为未实现收入形式。近期针对美国大企业或国际收入的最低税制也可能受冲击。
智库估算显示,若最高法院全面支持摩尔夫妇,可能造成数万亿美元税收缺口。
“若判定实现原则是宪法要求,现行税制的重要部分或将失效,”哥伦比亚大学法学教授戴维·沙伊泽指出。
摩尔夫妇主张2017年税法的特殊性在于追溯征收多年累积收益。其律师强调,该税法针对的是法案通过时的资产持有人,而非实际创造或获得收入者。
法院的选择方案
在案情摘要和研讨会上,税务律师们提出了几种法院既能裁决此案又不危及税法其他条款的解决路径。
最直接的方式是判定宪法不要求收入必须实现才可征税。但这可能与1920年一项已被后续案例限制的判例产生冲突。
另一种选择是:法院可通过认定KisanKraft公司已实现收益,且摩尔夫妇作为重要投资者需为此纳税,从而回避更广泛的争议。
法院也可裁定实现原则确有必要,但此次境外利润税符合征税定义。这或许不会冲击现有法律体系,但能对国会和民主党政策圈正在酝酿的财富税或未实现资本利得税发出警示。
爱荷华大学法学教授安迪·格雷瓦尔表示:“如果法院认定此处满足实现原则要求,那么现有法律体系下几乎所有情况都可能符合该原则。”
还有种方案能让大法官们绕开实现原则争议——宣布2017年税收既非第十六修正案管辖的所得税,也非需按比例分配的直接税。这与2012年法院将奥巴马医改的强制医保条款认定为合宪税收的裁决思路相似。
税务律师罗森布鲁姆表示,他预计大法官们将推翻下级法院的裁决,或许会以更有限的方式,但这仍将引发对税法条款的新挑战。
“这只是故事的开始,而非结束。而且这可能是一个漫长的故事,“他说,“法院将在一张非常、非常空白的纸上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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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表于2023年12月4日印刷版,标题为《大法官审议对美国税法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