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庭发现叙利亚存在酷刑违规证据 - 《华尔街日报》
Jess Bravin
由总统巴沙尔·阿萨德领导的叙利亚被勒令遵守全球反酷刑条约。图片来源:伊朗总统办公室/Zuma Press鉴于叙利亚长达12年内战期间存在大量侵犯人权的证据,国际法院命令巴沙尔·阿萨德总统的政权遵守禁止酷刑的全球条约,并保存侵权证据以备未来起诉。
周四以13票对2票的表决结果,源于加拿大和荷兰根据《禁止酷刑公约》对叙利亚提起的诉讼,该公约是国际法的重要文件,已有170多个国家批准。位于海牙的联合国司法机构国际法院中的中国和俄罗斯法官投了反对票。
叙利亚未参与法院诉讼程序,但于10月致函国际法院,否认违反《禁止酷刑公约》,并辩称加拿大和荷兰无权提出此项主张。
“至少自2011年以来,叙利亚无数民众遭受酷刑、杀害、性侵和强迫失踪,”加拿大与荷兰政府在联合声明中表示。“加荷两国坚信,若不对侵犯人权行为追责、不为受害者及幸存者伸张正义,叙利亚就不可能实现可持续和平与持久和解。”
叙利亚驻联合国和加拿大的外交机构未回应置评请求。
“这是世界最高法庭为制止叙利亚拘留设施中的酷刑、强迫失踪和死亡现象作出的里程碑式裁决,“联合国叙利亚问题独立国际调查委员会主席保罗·皮涅罗表示。该委员会由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于2011年设立,旨在追踪叙利亚境内的暴行。“这些侵权行为已成为叙利亚冲突12年来的显著特征,也是冲突的主要根源之一。”
联合国估计自叙利亚冲突爆发以来已有超过30万人丧生。
国际法院的裁决属于诉讼程序的初步阶段,并未认定叙利亚实施了酷刑。但基于联合国委员会的详细报告及其他证据,法院认为现有记录足以针对违反《禁止酷刑公约》的行为采取临时措施。
法院指出,政府关押的”‘幸存者描述了因疏忽和恶劣监狱条件导致的处决与死亡事件,表明那些与外界隔绝的在押人员若不及时获释可能会缓慢死亡’。“报告记录了"叙利亚当局运营的拘留设施中酷刑及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处罚的系统性实施,导致大量拘留期间死亡”,法院如是陈述。
此外,法院称委员会发现"政府军及关联民兵组织在地面行动、逮捕抗议者及疑似反对派支持者的入户搜查行动中,以及在检查站,对妇女、女童及偶尔对男性实施强奸和性虐待”。
国际法院的裁决在形式上对《禁止酷刑公约》缔约国如叙利亚具有约束力,这些国家已接受其管辖。但若无联合国安理会决议,国际法院无法强制执行其裁决,而俄罗斯和中国在安理会均拥有否决权。
“我非常怀疑这一裁决会对叙利亚产生实质性影响,尽管可能产生某些政治效果,但它也将凸显国际法院在此类危机中的无能为力,“哥伦比亚大学法学教授马修·瓦克斯曼表示,他曾在小布什政府时期担任国家安全委员会、国务院和五角大楼官员。
尽管如此,这项命令对阿萨德政权在国际社会恢复合法性的努力是一次打击,国际社会已对这场漫长而残酷的冲突感到厌倦。今年5月,阿拉伯国家联盟在暂停叙利亚成员资格后,重新接纳了叙利亚,此前叙利亚爆发了反对阿萨德独裁统治的起义。
除叙利亚外,周四的裁决还标志着国际法在执行禁止酷刑规定方面的扩展。基于1970年比利时与弗朗西斯科·佛朗哥统治下的西班牙政权商业纠纷的判例,国际法院认定加拿大和荷兰有权对叙利亚,因为《禁止酷刑公约》所有签署国"基于共同价值观,都有共同利益确保防止酷刑行为发生,且若发生此类行为,实施者不会逍遥法外”。
多数派法官包括国际法院美国籍院长琼·多诺霍,以及来自澳大利亚、巴西、法国、德国、印度、牙买加、日本、黎巴嫩、摩洛哥、斯洛伐克、索马里和乌干达的法官。
写信给杰斯·布拉文,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