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马斯支持者可能不适合从事法律行业 - 《华尔街日报》
Hadley Arkes
数十家律师事务所已联名致函各法学院院长,警告称"我们任何一家律所都不会容忍反犹主义行为"。此前,戴维斯·波克律师事务所表示正在重新评估对三名常春藤盟校学生的录用意向,这些学生在支持哈马斯袭击以色列的联署组织中担任领导职务;温斯顿律师事务所则撤销了对一名纽约大学学生的录用通知,该学生曾称暴行是"必要的"。
公开信呼吁校方捍卫"我们共同珍视的价值观",并"毫不保留地抵制与之相悖的言行"。信中强调:“无论是校园、职场还是社区,都绝不容忍反犹主义、伊斯兰恐惧症、种族主义或任何形式的暴力、仇恨与偏执。“数周前,在捐赠者施压下,宾夕法尼亚大学校长套用相同说辞,宣称"贬损他人的仇恨言论"与"我们的价值观背道而驰”。
但苏利文·克伦威尔律所的"价值观"真与凯易律所或宾夕法尼亚大学完全一致吗?这些机构独特的文化底蕴,难道不能孕育出更具锋芒与实质的道德回应吗?“价值判断"一词经由尼采和马克斯·韦伯进入公共话语,恰逢人们丧失谈论道德真理的勇气,转而诉诸各自偶然"珍视"的事物——而这些未必是他人所"珍视"的。
律所谴责"仇恨与偏执"自然无可争议。但它们究竟要求大学采取何种具体行动?这些律所必定会向校方保证,他们并非要干涉示威者的集会与言论自由。
就学生自身而言,他们会坚称自己的批评并无反犹主义成分。他们宣称所谴责的是"对巴勒斯坦人民的窒息性占领”。此时律所就必须从模糊的"价值观"表态转向实质性质询,向示威者提出诸如以下问题:
若哈马斯的行为属于"抵抗”,那么学生们认为何种暴行能正当合理化绑架老妇与斩首儿童的行为?
抗议者谴责以色列"殖民帝国主义"的"占领",这种指控暗含未经同意统治他人、剥夺选举自由的道德谴责。但巴勒斯坦人正由哈马斯和巴勒斯坦权力机构统治,同样没有自由选举。为何抗议者不寻求推翻这些政权?
所谓"占领"究竟何指?军事意义上的占领与犹太人"居住"在以色列的普通含义被刻意混淆。哈马斯的真实目的显然是要将犹太人驱逐出这片土地——或从生命版图上抹除。
这片领土的治理权是否存在法律争议?这将引出一段令许多人惊讶的历史叙事:究竟是谁最先定居开发了巴勒斯坦的不同区域。此类争议本应提交可信赖的仲裁平台,依据证据厘清事实作出裁决。
但武装暴行从不诉诸法律辩论。暴力不携带"诉状"或论据,它本身就是强权逻辑的终极体现。当对抗以暴力划定边界时,事件便彻底脱离了道德评判范畴,沦为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以色列人在三次重大战争中以鲜血捍卫独立的事实,按照这套逻辑,恰恰证明他们已为这片开拓与赢得的土地支付了足够血酬。
然而,无论这场争论如何展开,在任何严肃的挑战中,这些论点路线最有可能被采用。如今这些辩论未在最负盛名的学院里发生,恰恰反映了那些曾以严谨自持的学府已发生了显著变化。
但人们或许会认为,这类基于理性的挑战本该来自以法律为志业的人士。若一名法学院毕业生在阐释判决时从未沿此思路思考——或一个学生从一开始就漠视无罪与有罪的区别——显然已误入了错误的行业。问题不在于他不适合在Kirkland & Ellis律所工作,而在于他根本不适合从事法律职业。
阿克斯先生是詹姆斯·威尔逊自然权利与美国建国研究所所长,著有《纯粹自然法》一书。
2020年8月30日,温斯顿与斯特朗律师事务所华盛顿分所外景。图片来源:安德鲁·凯利/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