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质疑家暴施暴者是否应拥有持枪权——《华尔街日报》
Jess Bravin
华盛顿——周二,最高法院大法官们对一名暴力家庭施暴者表现出极少同情,此人辩称自己拥有第二修正案赋予的权利,可以在家中保留半自动步枪和.45口径手枪。这场争论围绕2022年一项判例的适用范围展开,该判例裁定除非枪支管制法规与建国时期实施的法律类似,否则视为违宪。
“你毫不怀疑你的当事人是个危险人物,对吧?”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询问联邦公设辩护人马修·赖特,后者代表扎基·拉希米。拉希米因违反禁止家庭暴力保护令下人员持有枪支的联邦法律,被判刑六年多。
“我想知道‘危险人物’具体指什么,”赖特回应道。
“好吧,至少可以指那些向人开枪的家伙。这是个不错的起点,”罗伯茨大法官说。
司法部表示,1994年联邦法律及约48个州和领地的类似措施,旨在保护弱势女性、儿童及旁观者免受法院认定的危险伴侣伤害。虽然重罪犯可能被剥夺持枪权,但1994年法律的初衷是防患于未然。
周二审理的一起案件为拜登政府提供了机会,主张对最高法院枪支监管先例的某些宽泛解读已超出合理范围。图片来源:斯蒂芬妮·斯卡伯勒/美联社拜登政府司法部副部长伊丽莎白·普雷洛加尔向法庭陈述:“当家暴者持有枪支时,与其同住女性遭谋杀的风险会骤增五倍。在美国,处理家庭暴力报警是警察面临的最危险任务。”
刑事辩护律师们利用最高法院对枪支权更宽松的立场,质疑这些措施远比宪法制定者所能允许的更为严苛。多家公设辩护人机构与枪支团体、保守组织共同提交了支持拉希米立场的法庭之友简报。
辩护律师莱特指出,家事法庭签发家暴保护令的简易程序过于薄弱,不足以成为剥夺个人持枪权的正当理由。他表示国会制定的单方面程序,实质上完全剥夺了公民基本的宪法权利。
得州沃斯堡家事法庭对拉希米发出保护令,因其曾在停车场持枪威胁前女友并向目击争执的证人开枪。据当局记录,他公然违反保护令持续持枪威胁他人,在儿童在场时对空鸣枪,并用AR-15步枪向一名毒品买家住宅射击。
但拉希米依据联邦法律的定罪今年早些时候被新奥尔良的第五巡回上诉法院推翻,该法院认为1994年的法案与1791年批准第二修正案时的条例无相似之处。根据去年纽约州步枪与手枪协会诉布鲁恩案的判例,第五巡回法院认定1994年的法律违宪,因为建国先辈并未通过解除施虐配偶或伴侣的武装来应对家庭暴力。
拉希米案为拜登政府提供了机会,主张对布鲁恩案的宽泛解读已远超最高法院本意。
“法院必须认识到这种严重误读带来的破坏性后果,“普雷洛加尔向法庭陈述。她指出,联邦法官已撤销对"多次被判严重袭击、毒品贩运、持械抢劫等明显暴力罪行的武装职业罪犯"的武器指控,理由是"建国时期缺乏针对此类犯罪的充分历史参照”。
曾激烈反对克拉伦斯·托马斯大法官布鲁恩案意见的自由派大法官们,在周二的辩论中提出了限制该判例影响的方案。
最高法院审议受保护令约束的家暴者能否持枪案时,抗议者聚集在法院外。照片:莎拉·西尔比格/路透社大法官凯坦吉·布朗·杰克逊援引了上个月发生在缅因州刘易斯顿的大规模枪击事件,一名枪手在保龄球馆和酒吧杀害18人后自杀。她质问道,州立法者要如何起草法律来降低类似惨剧发生的概率,同时确保法案符合宪法?
“您是否将布鲁恩案解读为:第一步是查阅历史档案,试图判断是否存在与我当前考虑内容类似的法律先例?”杰克逊大法官问道。
普雷洛加尔表示,布鲁恩案要求通过研究历史传统来定位建国时期法令背后的法律原则,这比在18世纪为当今法律寻找精确前例更具普适性标准。
政府主张,纵观英国、殖民时期及美国历史,立法者始终采取措施解除罪犯及被判定不具备持枪责任能力者的武装——过去这类群体包括醉汉与流浪者,如今则聚焦于精神疾病患者。
保守派大法官视布鲁恩案不仅是枪支权利的重要胜利,更是其宪法解释方法的成功。他们试图在解除拉希米(现因严重袭击罪被监禁)这类人武装,与给予立法者过度监管武器自由之间划清界限。
大法官尼尔·戈萨奇指出,争议焦点不在于解除家暴者武装是否违宪,而在于州法律规定的保护令签发程序是否公正,是否给予被告充分自辩机会。
采取这一方法可以在总体上维护1994年的法律,但同时允许个人以某些州的家事法庭听证会侵犯了他们的正当程序权利为由,对剥夺其持枪权提出异议。
美国诉拉希米案(U.S. v. Rahimi)的裁决预计将在7月前作出。
联系杰斯·布拉文,邮箱:[email protected]
本文刊登于2023年11月8日的印刷版,标题为《暴力者的持枪权遭遇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