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希·霍利的非原创宪法 - 《华尔街日报》
The Editorial Board
自2010年最高法院在"公民联合诉联邦选举委员会案"中解除对独立政治支出的限制以来,进步派一直预言企业支出将摧毁美国政治。十多年过去了,选举竞争激烈,预言中的末日并未降临,但同样的虚假警报如今正在政治右翼中流传。
密苏里州共和党参议员乔希·霍利提出立法,意图推翻"公民联合案"判决,以此惩罚他反感的进步派企业。他向RealClearPolitics表示,其"目标是让企业资金退出政坛",阻止公司"操控我们的选举"。
于是大政府出手相救。《终结企业影响选举法案》将禁止上市公司进行政治献金或捐款,包括向政治委员会捐款、独立支出以及任何"用于竞选宣传的支出"。
该法案未对工会的政治活动提出任何修改——“公民联合案"同样确认了工会的言论自由权。这一刻意遗漏显示霍利正在寻求左翼盟友。霍利心知肚明该法案在当前国会通过可能性极低,且最高法院不会认可这种对第一修正案的重写。但当前最高法院的多数派可能难以持久,因为大法官塞缪尔·阿利托和克拉伦斯·托马斯都已年过七旬。
霍利先生的举措符合一种进步观点,即金钱具有腐蚀性,过多的金钱会操纵选举并导致无助的选民做出错误决定。2022年4月,罗德岛州民主党参议员谢尔登·怀特豪斯发推称联合公民案“助长了大型企业和右翼捐助者操纵政府为其谋利的阴谋”。
最高法院在联合公民案中直接驳斥了这种臆断。安东尼·肯尼迪大法官在多数意见书中写道:“当政府试图动用全部权力…来规定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或禁止其接触不受信任的信息源时,就是在用审查制度控制思想。“这种行为之所以"违法”,是因为第一修正案"保障了我们独立思考的自由”。
霍利声称自己才是真正的宪法"原旨主义者”,因为他认为公司不具备独立人格。这正是自由派大法官约翰·保罗·史蒂文斯在联合公民案部分异议意见中提出的论点。他写道公司"没有良知、信仰、情感、思想或欲望",公司人格是"法律拟制"。
事实并非如此简单。正如安东宁·斯卡利亚大法官在联合公民案协同意见书中指出的,公司由公民组成。斯卡利亚大法官写道,制宪者们保障个人言论自由,但"个人的言论权包括与其他个人联合发声的权利",这对公司和政党同样适用。公司是员工和股东的集合体,他们都关注可能损害其商业利益的政治决策。
霍利先生深知这一点,但他之所以重提此事,是因为他也明白如今企业普遍不受欢迎。某些企业确实招致了保守派的合理蔑视,但对抗觉醒美国的途径有很多,何必以牺牲言论自由和宪法第一修正案明确规定的"向政府请愿申冤权"等保守派核心价值观为代价。
霍利企图剥夺企业影响相关法律法规的权利。伯尼·桑德斯梦寐以求的正是这样的政治图景。
正如最高法院在多起判例中裁定的,竞选支出属于政治言论的一种形式。左翼试图篡改第一修正案,以便限制言论主体。“如果政府可以凭’道德堕落’或’不符合公共利益’为由禁止言论,“斯卡利亚大法官写道,“那么政府的审查权力将永无止境。”
这正是乔希·霍利如今信奉的哲学。
密苏里州共和党参议员乔希·霍利,摄于七月图片来源:瓦莱丽·普莱施/彭博新闻刊载于2023年11月7日印刷版,原标题《乔希·霍利的违宪创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