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审议枪支权利与家庭施暴者问题——《华尔街日报》
The Editorial Board
枪支权利问题再次回到最高法院,周五大法官们同意审理一项关于禁止使半自动武器能更快射击的撞火枪托的规定是否合法。但周二首先审理的是一起让大法官们有机会微调其对下级法院指导意见的案件。
大法官克拉伦斯·托马斯去年在布鲁恩案中以6比3的裁决意见,从多个方面来看都是第二修正案的里程碑。主要裁决内容——对先例的轻松延伸——是美国人的“携带”枪支权利延伸至家门之外。与此同时,最高法院重申了一种方法论:要通过审查,枪支法律必须“符合这个国家历史上对枪支监管的传统”。
扎基·拉希米将在周二的美国诉拉希米案中告诉大法官们,尽管在共和国早期有许多针对家庭暴力的起诉,但国家并没有解除家庭施暴者武装的传统。拉希米先生根据1994年的一项联邦法律被判处73个月监禁,该法律禁止受某些保护令约束的人持有枪支。他的辩护状辩称:“开国一代以多种方式应对人际和家庭暴力,但从未通过禁止持有武器的方式。”
辩论的焦点不是拉希米先生是否应该拥有枪支。问题是在第二修正案下解除他武装的合宪方式。第五巡回上诉法院引用布鲁恩案中提出的法律检验标准,做出了有利于拉希米先生的裁决,并撤销了他在枪支犯罪上的定罪。
拉希米先生的犯罪记录足以打消任何让他重新持枪的念头。政府简报指出,2019年他在停车场对女友实施肢体暴力后,曾向目击者开枪射击,并威胁若女友敢声张袭击事件就开枪打死她。德克萨斯州法院据此签发保护令,认定拉希米"实施家庭暴力"且"很可能再次犯案"。
他当时已被警告持枪将构成联邦重罪。但政府指控他在随后两个月内又制造五起事端:向毒品买家的住宅开枪、车祸后对司机射击、甚至因快餐店拒收朋友信用卡而朝天鸣枪。
检方本可通过暴力犯罪定罪解除拉希米武装。但宪法权利能否因民事程序中法官的一纸命令就被剥夺?拉希米的辩护状指出保护令授予程序"简化且单方"——当事人既无律师保障,在德州若败诉还须承担对方律师费。第五巡回法院协同意见书中,詹姆斯·何法官直言保护令"常被滥用于离婚诉讼战术"。
此案还涉及布鲁恩案标准测试。第五巡回法院逐一审视并否决了以民事命令禁枪的历史先例。最接近的是旧时"担保法"——要求威胁他人者公开持械前需缴纳保证金。但法院认为这类法律对宪法权利的侵害较轻,因其"只要缴纳保证金就不禁止公开携枪,更不禁绝武器持有"。
一个由第二修正案法学教授签署的法庭之友简报提出的观点认为,如果法官明确认定存在"可信威胁",联邦对受限制令约束者解除武装的做法可能符合宪法。根据这一观点,司法机构可能维持拉希米先生的判决,同时废除联邦法律中适用于其他未经个人危险性认定的限制令的宽泛条款。
最高法院的裁决可能产生更广泛影响。拉希米先生挑战的联邦法律还有其他条款解除了其他类别美国人的武装,包括——可称之为亨特·拜登条款——任何"非法使用或沉迷于受管制物质"者。当上诉法院寻找历史类似案例时,需要多接近完全匹配?布鲁恩案具有里程碑意义,但下级法院和立法者可能需要大法官们提供另一个指导标准。
图片来源:Getty Images/iStockphoto刊载于2023年11月6日印刷版,标题为《家暴者争取持枪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