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主义与税收优惠——《华尔街日报》
Leslie Lenkowsky
密苏里州众议员杰森·史密斯谴责大学及学生组织发表声明"庆祝、开脱或淡化"哈马斯10月7日对以色列的袭击。“发表此类声明,或拒绝予以谴责,“他上月表示,“是不可原谅的,也违背了我们国家的价值观。”
作为众议院筹款委员会主席,史密斯议员的言论具有特殊分量——该委员会拥有税收政策管辖权,包括管理非营利组织的相关政策。这些组织既包括高校,也包括在全美发布声明和组织集会的团体。史密斯补充道,庆祝哈马斯暴行的声明"对其宣称追求的学术或慈善使命提出了质疑”——换言之,质疑它们享受税收优惠的资格。
美国传统上给予慈善机构及其支持者在处理争议问题时较大自由度。宪法对言论自由和集会自由的保障保护了它们的活动,并要求政府必须提出充分理由才能加以限制。但国会和最高法院——以及近三十五个州——都认同,向哈马斯等恐怖组织提供援助是禁止捐赠者支持它们的正当理由。
史密斯议员的声明表明,支持哈马斯——或容忍此类活动的组织的免税资格可能面临国会审查。弗吉尼亚州总检察长杰森·米亚雷斯已对AJP教育基金会(又名"美国穆斯林支持巴勒斯坦"组织)展开调查。米亚雷斯的办公室在新闻稿中表示,正在调查该组织是否"将募集资金用于州法律禁止的目的,包括使恐怖组织受益或向其提供支持”,以及其是否在弗吉尼亚州依法注册为募捐机构。
但除了涉及的宪法问题外,对这些组织采取行动并非易事。其中一个原因是,一些最知名的团体并不享受免税待遇,也不直接接受可抵税的捐款。“巴勒斯坦正义学生"组织(其全国分部由曾参与一个现已解散、因涉嫌资助恐怖主义而被调查的慈善机构的活跃分子建立)并未出现在美国国税局的免税组织名单上。因此,它无需向公众或国税局披露其支持者,使其成为进步派批评保守派使用的那种"黑钱"组织。
希望支持SJP的人在其网站上被引导向位于纽约州白原市的免税组织Wespac基金会捐款,该基金会自称是"推动社会进步变革的主要力量”。Wespac是一个"财政赞助机构",这意味着它可以为不在国税局名单上的组织接收可抵税的捐款。它既不必公开报告其资金来源,也不必报告有多少资金流向了SJP或其他团体。在其2021年的国税局申报文件中,Wespac列出了约100万美元的收入和支出,但几乎没有提供细节。SJP还可以接收那些对抵税不感兴趣的捐赠者的捐款,包括来自其他国家的支持者。
在2010年的霍尔德诉人道主义法律项目案中,最高法院支持了一项法律,该法律规定向国务院"外国恐怖组织"名单(包括哈马斯和真主党)上的组织提供"物质支持或资源"是犯罪行为,即使这些捐款被指定用于社会服务或其他和平用途。“钱是可替代的,“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代表法院写道,对国务院名单上的组织能否在其合法与非法活动之间保持隔离表示怀疑。
霍尔德案判决仅适用于与恐怖组织有关联的外国机构。若立法限制向那些为恐怖组织发声的美国团体提供赠礼,将面临更严格的第一修正案审查。但行使言论自由与因此获得税收减免存在本质区别。
长期以来,法院与立法者始终试图区分传统视为慈善活动的"教育"和代表特定立场故意传播偏见与错误信息的"宣传”。在制定税收政策时,立法者力求鼓励提供教育的组织(及其支持者),同时避免让参与宣传的机构获得税收优惠。
这犹如行走在薄冰之上。不久前,美国国税局曾采用特殊程序审查免税申请,专门针对名称中含"茶党"等字眼的团体,最终引发丑闻、国会听证会及法院禁令。如今在判定组织活动是否属教育性质时,国税局理应关注其行为而非观点——这些行为应包含公正、非煽动性的事实陈述。
众议员史密斯等众多人士明确指出,那些称哈马斯成员为"烈士”、寻求"从约旦河到地中海解放巴勒斯坦"(正如部分人已坦承,实指清除以色列境内犹太人)的团体显然不符合标准。许多此类组织及其支持者仍位列国税局免税慈善机构名单,理应遵守税收政策要求。那些纵容其行径的高校同样难辞其咎。
“鼓励暴力并为极端主义喝彩的慈善机构,并未以国税局允许的任何目的为社会做出贡献,”马萨诸塞大学阿默斯特分校非营利法律专家伊丽莎白·施密特去年春天写道。她当时研究的是右翼极端主义,尤其是参与2021年国会袭击的主要团体筹款机构“誓言守护者基金会”是否配得上当时享有的免税待遇。她的结论似乎更适用于那些如今为哈马斯辩护、淡化恐怖主义并呼吁摧毁以色列的组织。
伦科夫斯基先生是印第安纳大学的名誉教授。
10月12日,南佛罗里达大学坦帕分校集会上的示威者。图片来源:艾薇·塞巴洛/祖玛通讯社刊登于2023年11月6日的印刷版,标题为《恐怖主义与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