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可以随意扣押你的车吗?——《华尔街日报》
Rob Johnson and Wesley Hottot
斯蒂芬妮·威尔逊从未被指控犯罪,但底特律警方还是没收了她的车。近两年来,威尔逊女士一直要求见法官,但她的请求被置之不理,反而被迫多次与检察官参加审前会议。缺席任何一次会议都意味着她的车将永远被没收。
威尔逊坚称自己清白。检方没收车辆的理由是她的前男友曾用它运输毒品——尽管该男子从未因此被起诉,且车内未发现毒品。更重要的是,这辆车属于威尔逊本人而非其前男友。然而在等待案件审理期间,检方甚至拒绝让她取回车内的儿童安全座椅。
这就是民事没收——一种允许政府以财产涉嫌涉案为由予以扣押的法律机制。由于被起诉对象是财产而非其所有者,正当程序原则(如获得快速审判的权利)完全被抛诸脑后。
本周一,最高法院将审理一起案件,裁定宪法是否要求执法部门民事没收车辆后必须举行及时听证会。库利诉马歇尔案的原告车辆被扣押,只因借用车子的家人和朋友涉嫌持有毒品。执法部门扣留每辆车都超过一年且未举行听证。
作为代理民事没收案件的律师,我们亲眼目睹了程序拖延给无辜民众带来的代价。受害者常需等待数年才能开庭。失去代步工具让他们的生活陷入混乱,被迫缺课旷工、错过诊疗,或依赖不靠谱的公共交通。
及时听证并非万能药,但确实能改变现状。威尔逊女士的车辆被扣押近两年后,法官才下令归还。但由于长期停放在扣押场,刹车系统和燃油管路已严重腐蚀,车辆完全无法使用。
拖延还会放大和解压力。在我们处理的许多案件中,检方常以归还扣押财产为条件,要求当事人支付现金或部分罚没款。检方曾提出若威尔逊女士支付1800美元即可立即归还车辆。这种策略尤其令人不安,因为政府通过民事没收取得的财产,最终都流入了执法机构的预算资金池。
在库利诉马歇尔案中,阿拉巴马州辩称及时听证不可行,因为警方扣押车辆后需要调查时间。但这完全颠倒了司法系统的运作逻辑——警方理应在扣押财产前完成调查,而非事后。若无法确定财产涉及犯罪,警方根本不应启动扣押程序。
美国第六巡回上诉法院(显然考虑到最高法院待审案件)近期裁定威尔逊女士案中未举行及时听证违反正当程序原则。第六巡回法院追溯历史发现,底特律没收法规定的延迟程序与建国初期的司法实践相悖。正如判决书所言,拒绝威尔逊听证请求的底特律官员"根本算不上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式的执法者"。阿穆尔·塔帕法官在协同意见书中更尖锐指出,该县付费还车的做法暴露了"整套制度不过是创收工具——最常被用来榨取经济弱势群体的血汗"。
多数意见认为,底特律市应在扣押车辆后两周内举行听证会。而塔帕尔法官则主张必须在48小时内召开听证。
最高法院应当借鉴第六巡回法院的做法。当政府没收公民车辆——对许多人而言这是最重要的财产——至少应保障快速听证的权利。
约翰逊先生与霍托特先生是司法研究所高级律师,该机构为威尔逊女士提供法律代理。
图片来源:盖蒂图片社刊载于2023年10月30日印刷版,原标题《警方能随意扣押你的车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