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尔街日报》:以哈战争如何考验国际法
Jess Bravin
“即便是战争也有规则,”联合国秘书长安东尼奥·古特雷斯上周表示,他重申了国际法的一条格言,而经验表明这更多是一种理想而非现实。哈马斯在10月初蓄意袭击以色列平民的行动中,嘲弄了这些规则中最神圣不可侵犯的部分,该行动导致超过1000名以色列人死亡,并劫持了约200名人质。
但哈马斯的暴行并不能为无限制的报复行为提供正当理由。随着以色列加强其回应,从对加沙的空袭到可能对哈马斯控制的领土发动地面进攻,即便是该国最亲密的盟友也在警告可能出现的人道主义灾难。
“以色列有权自卫,不仅是自卫,还要确保在最大程度上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美国国务卿安东尼·布林肯周日表示。“但以色列采取行动的方式也非常重要,包括采取一切预防措施避免平民受到伤害,并确保需要援助的人能够得到帮助。”
1949年签署的《日内瓦公约》确立了战争惯例。图片来源:Bettmann Archive/Getty Images在人口密集的加沙地带,军事行动几乎不可能在不危及平民的情况下进行,周二阿赫利阿拉伯医院的致命爆炸悲剧性地印证了这一点。一套有时被称为战争法或国际人道法的规则体系为允许的军事行动设定了外部界限。
战争法的定义及其起源
尽管战争惯例已演变数百年,但直到19世纪机械化战争出现后,相关规则才被编入国际条约体系。核心法律文件仍是1949年《日内瓦公约》,其中规定了对待非战斗人员与战俘的准则。以色列及名义上包含加沙地带的巴勒斯坦权力机构(实际未控制该地区)均已批准该公约。
其他条约如《禁止酷刑公约》等明确了补充义务,各国军队通常还设有军法典及军事法庭系统,用于追究军人法律责任。
军事行动中造成平民伤亡是否违法?
不违法,但蓄意攻击平民属违法行为。1977年《日内瓦第一附加议定书》明确规定:“主要目的是在平民中散布恐怖的行为或威胁被禁止”。战争法承认武装冲突难免导致平民伤亡,因此确立了区分原则与比例原则等准则以降低伤害。议定书要求军队"必须区分平民与战斗人员、民用设施与军事目标,其军事行动应仅针对军事目标"。但若宗教场所、医院等民用设施被用于军事目的,则将丧失受保护地位。
以色列军方敦促平民撤离加沙城及加沙地带北部其他地区。图片来源:Mohammed Talatene/DPA/Zuma Press相称性原则认定,若行动"预计会造成平民附带伤亡、平民伤害、民用物体损毁或其组合,且与预期具体直接军事利益相比显得过分",则该军事行动属非法。巴勒斯坦权力机构已批准《第一附加议定书》。与美国一样,以色列尚未批准,但承认区分原则和相称性原则为习惯国际法。
尽管原则清晰,实际应用却常存争议。在战区,难以明确区分纯民用设施与疑似被敌方军事利用的场所,更难量化何种程度的平民伤亡与所寻求的军事目标相称。哈马斯的战术使这类判断更为棘手,该武装组织通过将战斗人员和设施隐匿于平民中,刻意模糊界限。
以色列军队在加沙边境集结。图片来源:abir sultan/Shutterstock"即使哈马斯未主动将平民作为人盾,其近距离存在本身已使以色列行动复杂化,因为以军仍需履行法律义务,“西点军校战争法学者迈克尔·施密特表示。这位前美国空军军法官指出,以色列同样配备着制服装律师,就目标选定等作战决策向指挥官提供法律合规建议。他列举了以方多项措施,如军事行动前警告加沙平民南迁,认为这是降低伤亡的合理步骤。
“根据国际法,以色列有权进入加沙。我相信他们会遵守战争法,”施密特说。“但这仍将是一场可怕的行动。”
哈马斯武装人员从加沙向以色列发射火箭弹。图片来源:mohammed saber/Shutterstock### 战争法如何执行?
各国负责对本国军队及通常被俘的敌方战斗人员执行战争法。2002年成立的国际刑事法院旨在成员国的司法系统无法或不愿追究涉嫌严重罪行者的责任时介入。与美国一样,以色列不属于国际刑事法院。巴勒斯坦权力机构则是其成员,2021年该法院时任检察官表示,其办公室正在对约旦河西岸和加沙潜在的战争罪行展开调查。此后国际刑事法院对该调查鲜有提及,且该法院资源已因乌克兰等地的调查而捉襟见肘。
联合国调查委员会上周表示,已开始收集冲突各方战争罪行的证据,但其无执法权,未经安理会同意无法采取实质性措施。部分国家主张有权起诉任何地方犯下战争罪的个人;这些国家可在本国法院启动诉讼程序。
以色列空袭摧毁了加沙汗尤尼斯的一处巴勒斯坦民宅。图片来源:Ahmad Hasaballah/Getty Images### 以色列采取哪些措施来遵守战争法?
以色列国防军在其官网援引"普世道德价值观"和"犹太民族历史传统"表示,士兵"有义务维护人类尊严”,并承认"所有人无论种族、信仰、国籍、性别或地位都具有固有价值"。以军称会严肃对待不当行为指控并展开调查。
但人权组织和联合国专家经常批评以军行为。10月16日,联合国小组指控以色列在2021年镇压约旦河西岸示威时过度使用武力。
犹他大学法学教授阿莫斯·吉奥拉表示,在战场上适用法律原则并非易事。吉奥拉曾在1990年代担任以军驻加沙地带法律顾问,当时以色列尚未在2005年撤离该地区。
吉奥拉指出,关键问题在于以色列将此次冲突定性为反恐行动还是战争。他表示,反恐行动(包括定点清除)针对的是特定个人和组织,“且会尽全力减少附带损害”。
战争则不受此约束。他说,如果认为敌方战斗人员藏身某栋房屋,可以直接将其夷为平地。“如果(无辜的)民众恰好在屋内,那只能’愿上帝与他们同在’了。“他补充道,“我不记得有坦克指挥官因在战争中摧毁房屋而被军事法庭审判。”
吉奥拉表示不确定内塔尼亚胡总理对哈马斯宣战究竟是 rhetoric(修辞性表态)还是旨在为军队行动赋予法律效力。他担忧地指出:“真正的问题是,我们是否让持枪士兵获得了明确行动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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