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尔街日报》:30年代来电,罗森沃塞尔接听了
The Editorial Board
联邦通信委员会主席杰西卡·罗森沃塞尔上周否认其恢复奥巴马时期"网络中立"规则的计划是监管宽带费率的"幌子"。她说得对——这份提案明明白白写着要制定费率。
联邦通信委员会周四公布了长达129页的提案,拟根据1934年《通信法》第二章将宽带提供商重新归类为公共运营商。罗森沃塞尔女士上周在演讲中阐述了该计划,声称这将使联邦通信委员会"更高效、更有效",并确保"互联网访问快速、开放和公平"。
翻译过来就是:她想为联邦通信委员会攫取对互联网的绝对控制权。提案称委员会不打算采取*“事前”费率监管,因为它可以利用《通信法》第201和202条对所谓歧视性行为进行“事后”*追责。事前规则具有前瞻性,而事后监管则具有追溯力。
第201和202条规定"任何公共运营商在收费、服务方面实施不公正或不合理歧视均属违法",并授权联邦通信委员会对认定的歧视性行为或收费进行处罚。
这意味着联邦通信委员会随时可以宣布宽带提供商的费率、条款或做法"不公正或不合理"。该机构可能认定不同地区差异收费不合理,或对学校与企业收取相同费率不合理。向低收入客户收取每月30美元以上费用也可能被裁定为不公正。
无线套餐的数据上限也可能被认定为歧视性政策。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可以事后禁止运营商向客户提供免费流媒体服务。AT&T让客户免费观看Max,却不提供Hulu、Disney+和Netflix的免费接入,这公平吗?何为不公正将完全由委员们决定。
第201条还规定,通信服务可被划分为"日间、夜间、重复、非重复、信件、新闻、政府等类别,委员会认为公正合理的其他类别亦可增设,并对不同类别收取不同费用。“因此FCC可能要求宽带运营商为新闻机构提供折扣费率。
在FCC对企业作出裁决前,宽带运营商无从知晓哪些做法是被禁止的。届时整个行业都将收到警示。事后监管为FCC省去了发布公告征求意见等正式制定规则的繁琐流程。
罗森沃塞尔女士表示FCC将采取轻度监管,并"暂缓执行”《第二标题》中的27项规定。因为这些针对无线电、电报和转盘电话制定的法规根本无法适用于互联网。
那么为何罗森沃塞尔仍执意让美国退回1930年代?答案很简单:这意味着政府对电波拥有更多控制权。
联邦通信委员会主席杰西卡·罗森沃塞尔照片:POOL New/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