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州气候法将私营公司纳入监管范围——《华尔街日报》
Richard Vanderford
加州即将出台的立法将要求在该州运营且年收入至少10亿美元的企业(包括私营企业)开始报告排放情况。图片来源:Damian Dovarganes/Associated Press加州正准备强制许多私营企业报告碳排放,这将大幅增加可能受美国某种气候报告要求约束的美国公司数量。
州长加文·纽瑟姆周日表示,他将签署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立法,该立法将要求在该州运营且年收入至少10亿美元的企业(包括私营企业)开始报告排放情况。除了直接排放外,这些企业还必须核算供应商和客户的排放,即所谓的“范围3”排放,这些排放被认为更加模糊且难以确定。
受此披露要求约束的公司数量可能远远超过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出的类似披露规则所涵盖的公司数量,因为后者并不直接监管私营企业。据提出该立法的加州参议员斯科特·维纳估计,约有5,300家企业可能受到这些报告要求的约束,其中包括3,900多家私营公司。
这些私营企业不仅要承担新碳核算要求的直接成本,还将面临环境足迹曝光带来的声誉风险。此举还可能打破所谓的"棕色资产剥离"模式——上市公司通常将高排放资产剥离给受监管较少的私营企业以获取利润。
“说实话,企业很快会反应过来’天啊,这事真要落地,我们恐怕必须披露了’,“咨询公司Baker Tilly风险咨询业务合伙人马洛里·托马斯表示。
苹果、谷歌母公司Alphabet、赛富时等知名上市公司公开支持该法案。部分私营企业也加入推动阵营,包括啤酒商内华达山脉酿造、服装品牌艾琳·费雪及户外品牌巴塔哥尼亚。
这些企业联合声明称,需要加州这类立法来"覆盖私营企业和中型企业,以完善全经济领域的责任认定与行动落实”。
但加州商会指责该法案对中小企业构成"繁重"负担,并指现行第三范畴排放核算方法存在缺陷。商会发言人表示对纽瑟姆州长签署法案"深感遗憾”,期待"明年出台修正法案以减轻中小企业压力"。
纽瑟姆表示可能要求修订部分条款。法案起草人威纳称尚未知悉具体修改意向,但强调立法机构不太可能同意取消第三范畴排放披露要求。
包括食品种植者、卡车司机和医院运营商在内的众多贸易团体也表达了他们对这项立法的反对。
美国关于气候报告辩论的核心在于证券交易委员会提出的气候披露规则,该规则于去年公布,适用于该机构监管的上市公司。根据草案内容,该规则还将包含范围三排放报告,尽管在今年晚些时候公布的最终版本中可能会有所调整。
证交会主席加里·根斯勒试图向企业保证,特别是那些向大公司销售产品的小型私营企业,遵守该规则不会带来过重的负担。许多人担心,随着上市公司试图确定其供应商的排放量,他们将被间接卷入会计工作。根斯勒强调,证交会并非气候监管机构,其主要关注点是为投资者提供相关信息。
然而,学者和投资者认为,私营企业同样应受到审查。
“不仅仅是投资者有权知道,“参议员维纳本周在纽约的一个气候周活动上告诉记者。“消费者有权知道。私人投资者有权知道,即使这不是一家上市公司……公开这类信息符合公共利益。”
加州立法将带来直接的合规成本——证交会估计,大公司每年遵守其类似规则的成本为53万美元。但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法学院助理教授阿尔佩伦·格兹鲁戈尔表示,该立法还可能使私营企业面临新的声誉和利益相关者压力,他呼吁私营企业披露其排放量。
“目前经济中存在这样一个不透明的领域,缺乏透明度就意味着缺乏与之相关的约束,”格兹鲁戈尔表示,“披露制度能让利益相关方更便捷地向企业施压。”
格兹鲁戈尔指出,该法案还将改变上市公司通过出售高碳排放资产给私有企业(这些企业可以更隐蔽地运营)来进行“褐色剥离”的算计。
推动该法案的加州参议员亨利·斯特恩表示,遏制上市公司剥离污染资产是立法的主要目标之一。
根据辛普森·撒切尔律师事务所的分析,大型私有企业即使与加州仅有最低限度联系(包括仅50万美元销售额或5万美元资产),也必须直接报告排放量。由于范围三排放的要求,它们还需核算供应链企业的碳排放。
部分私营企业可能会措手不及。
“加州新规的覆盖范围实际上非常广泛,”FTI咨询公司负责会计咨询业务的高级董事总经理托德·拉恩表示,“这项沉睡的法案将让很多人感到意外,可能会带来不小冲击。”
但在支持者看来,将私营企业纳入监管正是加州立法的特色而非缺陷。
被维纳参议员办公室称为该法案“法律智囊”的斯坦福法学院气候律师凯瑟琳·阿特金主张,即便对非上市公司而言,气候信息披露也应被视为经营成本。
“虽然他们可能没有进入资本市场,但他们正在加利福尼亚州开展业务,并且受益于加州经济这一巨大的慷慨与引擎,”她说道。“加州有权要求了解他们碳足迹的基本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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