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登政府要求最高法院维持堕胎药获取渠道——《华尔街日报》
Laura Kusisto and Jess Bravin
华盛顿——拜登政府要求最高法院推翻下级法院限制堕胎药米非司酮获取的裁决,这使大法官们在以5比4的裁决推翻罗诉韦德案后不到一年,再次被卷入堕胎权争议。
上月,位于新奥尔良的第五巡回上诉法院推翻了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自2016年起实施的简化规定——该规定放宽了2000年米非司酮首次获批时复杂的配药流程。若该裁决生效,全美最常用的终止妊娠方式将面临获取限制。
在周五提交的文件中,美国副总检察长伊丽莎白·普雷洛加尔表示,第五巡回法院在反堕胎医生及医疗组织提起的诉讼中作出的裁决,据政府所知是"史上首次有法院基于不认同FDA关于药物安全使用条件的专业判断,限制FDA批准药物的获取——更何况这些条件已实施多年"。
这位政府首席上诉律师指出,此案本不应由下级法院受理,因为提起诉讼的原告与裁决结果并无利害关系。“他们不开具米非司酮处方,FDA批准该药物也未要求他们采取或停止任何行动。“她写道。
去年11月,反堕胎团体在德克萨斯州提起联邦诉讼,声称FDA2000年批准米非司酮时存在程序缺陷,包括未充分评估药物安全性,以及错误采用了针对重症药物的审批流程。
德克萨斯州阿马里洛的一位美国地区法官于四月作出裁决,基本认同这些论点,并认为该药物应完全下架。
第五巡回法院在一定程度上收窄了这一裁决,表示挑战者可能已错过对药物最初批准提起诉讼的时机。但上诉合议庭指出FDA近年来不当扩大了该药物的获取途径,包括允许无需面诊即可配药,并将适用孕周从7周延长至10周。若该判决成立,将使该药重新面临更严格限制——其中部分规定自2016年起已不再实施。
米非司酮最初于2000年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图片来源:Evelyn Hockstein/Reuters最高法院此前已短暂接触此案,应拜登政府紧急请求在诉讼进行期间维持现行米非司酮获取政策。这份未理会大法官克拉伦斯·托马斯和塞缪尔·阿利托异议的简短命令虽未触及争议实质,但确保该药物在最高法院结案前仍可继续使用。
若大法官受理此案,将于下月开始的庭期进行辩论,预计7月前作出判决。
药品品牌制造商Danco实验室也在周五提交了请愿书,要求最高法院介入干预。该公司在文件中表示:“对于制药和生物技术行业而言,允许司法部门对FDA的科学数据评估进行事后质疑将产生极其不稳定的影响。”
米非司酮可阻断维持妊娠所需的激素,通常是双药方案的一部分。另一种药物米索前列醇可单独使用,但效果较差且可能带来更严重的副作用。
在最高法院终止联邦宪法对堕胎程序的保护一年多后,美国许多地区的堕胎服务仍面临法律挑战。佛罗里达州和犹他州等地的州宪法对堕胎禁令的质疑仍在审理中。在南卡罗来纳州,该州最高法院今年早些时候裁定六周堕胎禁令违反州宪法,随后推翻原判,允许类似法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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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表于2023年9月9日印刷版,标题为《美国要求最高法院维持堕胎药物可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