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的贾纳斯诉AFSCME案续集?——《华尔街日报》
The Editorial Board
2018年最高法院对Janus诉AFSCME案的裁决,为那些不愿向自己不支持且选择不加入的工会缴纳"公平份额"会费的公职人员带来了解放。但此后工会竭尽所能阻挠工人的选择权。大法官们终将需要再次介入,而阿拉斯加州本周提交的请愿书正是一个良机。
州长迈克·邓利维在2019年行政命令中广泛运用Janus案判例逻辑来保护公职人员权利。该州没有让工会自行分发会费授权表格,而是由政府管理整个流程。工人们在签署协议前将明确知悉其第一修正案权利,并可随时撤销授权。行政令规定州政府将与工会协商确定工人同意的有效期及重新授权频率。
阿拉斯加法院阻止了邓利维计划的实施。州最高法院在5月裁决中称"Janus案判决与第一修正案均未要求州政府改变集体谈判协议规定的工会会员会费扣除方式"。这种对言论自由和结社自由的理解过于狭隘。尽管Janus案涉及非工会成员,但阿拉斯加在向美国最高法院提交的请愿书中指出:“该判决适用于所有非自愿费用,对会员与非会员具有同等约束力。”
阿拉斯加州指出,考虑那些使取消工资扣款变成“拜占庭式复杂流程”的狡猾政策。在加利福尼亚州,“某些公职人员除非工会收到一封‘年度续约日期前75天至45天内’加盖‘邮戳’的签名撤销信,否则无法停止会费缴纳。”其目的在于困住工人,确保会费持续流入。阿拉斯加州公务员协会的授权表格更为严苛——规定工会会费不可撤销,除非在每年特定的10天窗口期内操作。不过诉状显示,在该州提起诉讼后,工会最终承诺不再执行该条款。
阿拉斯加州还表示,现行制度未能充分保障雇员在知情且自由的前提下做出同意选择。签署协议的压力可能很大——如果公职人员不知晓自己有权拒绝,工会设计的会费表格不太可能主动告知。“仅凭州政府持有一张所谓授权扣款的签名纸页是远远不够的,”阿拉斯加州辩称,“最明显的是,州政府无法确保签名真实性,这已是全国性普遍问题。”
公共工会的集体谈判本质具有政治性,当雇员认定工会行为失格、不值得继续支持后,仍强制其工资扣款持续数月,这实为一种胁迫性言论表达。工会偏好由州政府代扣会费,因为这比自行收缴更为便利。但这也赋予各州保护其雇员权利的责任。
“若无最高法院介入,各州与工会将永不改变,”阿拉斯加州的请愿书中写道。“法院应捍卫贾纳斯案的承诺:雇员不能被强制资助工会的言论。”在这一里程碑式裁决五年后,这将成为大法官们值得续写的篇章。
阿拉斯加州州长迈克·邓利维 图片来源:贝基·博雷尔/美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