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科学与法律制定租金管制政策——《华尔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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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6日,纽约的住宅公寓楼。图片来源:Spencer Platt/Getty Images亚历山大·塔雷尔的《租金管制在宪法上站不住脚》(8月16日评论文章)聚焦于管制性征收,即对财产使用的限制"走得太远",需要支付"公正补偿"。但还有第二种类型的征收,即本身征收,纽约的租金法律在这方面也很脆弱。
在2021年Cedar Point Nursery诉Hassid案中——该案涉及一项法规,该法规授予工会组织者每天三小时、每年120天进入并占用种植者土地的权利——最高法院裁定,排除权是"财产权的基本要素",政府要求的私人财产占用本身就是一种征收。
纽约剥夺了业主的排除权。无论业主意愿如何,租户可以无限续租。租约可以转让给所谓的继承人,而业主没有机会批准。业主收回房产自用的能力几乎被完全剥夺。
第二巡回法院试图区分Cedar Point案,声称"房东自愿邀请第三方使用其财产",因此服从于各州"规范住房条件的广泛权力"。最高法院早前驳回了这一论点。同意某一特定租户一次,不应意味着永远失去对谁可以占用你财产的控制权。纽约繁重的驱逐限制意味着,实际上,业主将永远与租户或其自封的继承人绑在一起。
乔尔·津伯格
竞争企业研究所
纽约
租金管制是社会主义政府惯常采用却屡屡失败的一类价格管制手段。经济学原理明确指出,限价政策会抑制供给生产。在"住房紧急状态"下,真正需要的是更多供给。因此租金管制可谓医源性疾病——这种解决方案最终会加剧问题本身。
它催生扭曲的激励机制,最终将压缩供给并恶化租金管制城市的住房存量。正如瑞典经济学家阿萨尔·林德贝克所言:“在许多情况下,租金管制似乎是当前已知摧毁城市最有效的手段——仅次于轰炸。“经济学是一门科学,东西两岸的进步派领袖们应当践行他们在疫情期间的主张——“遵循科学”。
肯·布罗德
加利福尼亚州米尔谷
本文曾以《租金管制应遵循科学与法律》为题发表于2023年8月23日印刷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