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德科学公司成为离奇法律理论的目标 - 《华尔街日报》
The Editorial Board
企业是否有加速创新的法律义务?这正是部分原告在起诉吉利德科学公司(Gilead Sciences)时提出的论点,指控其未能更快推出一种HIV治疗药物。若原告胜诉,结果将是创新减少。
加州一家上诉法院将于8月30日审理约24,000名患者的索赔主张,这些患者声称他们因吉利德挽救生命的HIV药物而受到伤害。尽管这个"金州"对原告友好的法院常吸引无根据的诉讼,但此案对美国商业和创新具有深远影响。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于2001年批准了吉利德基于化合物TDF的HIV药物。得益于该药及其他含TDF的药物,本案原告至今存活。他们并未像产品责任诉讼中常见的那样,指控吉利德的治疗存在缺陷或警告不足。
相反,他们声称吉利德本应更早推出名为TAF的替代性HIV治疗方案,该方案对骨骼和肾脏的副作用较小。原告认为吉利德为最大化利润,故意延缓TAF疗法的研发和上市,因其可能与TDF药物形成竞争。
支持其主张的证据寥寥。FDA直到2015年才批准TAF药物,此时距吉利德一项小型研究显示其潜在益处已过去约十年。但该研究并未明确证明TAF比TDF药物更安全有效。事实证明,对多数患者而言,两者的风险和益处相当。
虽然吉利德的TAF方案对部分患者造成骨骼和肾脏损伤的风险较低,但更易导致高胆固醇和体重增加。原告对这些事实并无异议,但坚称若吉利德更早推出TAF药物,他们的肾脏和骨骼损伤本可避免。
去年,加利福尼亚州高等法院一名法官裁定,吉利德公司可能依据这一理论被起诉。正如吉利德在上诉中所辩称的,这一裁决可能会“在没有额外安全激励的情况下,制造几乎无限且不可预测的责任”,并“将科学探索中不确定且曲折的道路武器化”。
汽车制造商可能会因为没有更快推出360度全景和后置摄像头等安全功能而被起诉。智能手机制造商可能会因为早期型号手机不如新型号安全且抗摔而承担责任。
企业经常尝试开发新产品,但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搁置。根据原告的理论,企业将不愿进行尝试,因为这样做可能会在未来如果不将发明商业化时产生责任。因此,制药公司可能会减少对实验性药物的研究。
一个讽刺是,《通胀削减法案》的价格控制鼓励制药公司推迟推出更有效的治疗方法以最大化利润,正如基因泰克首席执行官亚历山大·哈迪上周以正在开发的一种卵巢癌疗法为例所解释的那样。因此,无论制药公司怎么做,都可能受到指责。
如果加利福尼亚法院支持原告,企业可以预期在全国各地的司法管辖区依据同样的无根据产品责任理论被起诉。这再次说明了原告律师如何通过发明对消费者、企业和创新造成严重伤害的法律理论来获利。
加利福尼亚州欧申赛德的吉利德科学公司照片:迈克·布莱克/路透社刊登于2023年8月19日印刷版,标题为《最离奇的法律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