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尔街日报》:"公害"威胁
David B. Rivkin Jr. and O.H. Skinner
夏威夷最高法院周四就檀香山市诉Sunoco公司案听取口头辩论,这是该州最大城市对多家能源公司提起的诉讼。檀香山市指控被告通过生产燃烧时排放温室气体的化石燃料制造了"公共滋扰"。涉事公司辩称其已受联邦法规约束,这优先于任何州法层面的诉讼主张。
激进团体正越来越多地试图通过公共滋扰诉讼来推行他们未能说服立法者实施的政策。遭受冲击的行业名单不断延长,目前针对枪支制造商的系列诉讼由纽约州地方政府委托原告律师发起,刚在制药公司诉讼中获胜的Napoli Shkolnik律师事务所担任首席法律顾问。另一些案件则追究化工企业生产所谓"永久化学品"的责任——这些物质被合法使用数十年,广泛应用于无数家居和个人卫生产品的制造与包装。
公共滋扰诉讼还指控饮料公司使用塑料瓶导致海滩垃圾。多个学区正在起诉科技公司,声称其社交媒体平台危害儿童。数座城市已起诉现代和起亚汽车,指控其生产的某些车型"太容易被盗"。
相关诉讼涉及巨额资金。针对药品制造商、分销商和连锁药房的阿片类药物案件已达成超550亿美元的和解协议(上周美国最高法院暂缓了原告与破产的普渡制药公司的和解,等待12月大法官审理的上诉)。针对"永久化学品"制造商的诉讼虽处早期阶段,暂定和解已超110亿美元。鉴于关于气候变化和枪支暴力的末日式 rhetoric,若针对枪支和能源公司的诉讼获胜,可能产生数千亿美元的赔偿。
他们的诉讼充斥着严重缺陷的责任理论,威胁着美国法律体系的根基。根据传统普通法,典型的公共妨害诉讼涉及明显违法行为,例如在居民区经营妓院或毒品窝点、阻塞公共通行权,或是运营排放有毒气体的工厂。这类诉讼中的被告都是直接导致所谓危害的行为主体。
这些新型意识形态驱动的公共妨害诉讼,针对的是生产和使用时并未违反任何法律法规的产品或活动。被告方是制造商和分销商,而非实施具体不法行为的个人。此类诉讼通常基于独立的州法律诉由,使原本缺乏其他公共执法权限的地方政府得以提起诉讼。这使得原告律师能与地方政府合作,绕过州政府推行"进步"政策,即便在保守州也不例外。
只要诉讼威胁像达摩克利斯之剑般悬在所有行业头顶,原告律师就始终具备恐吓市场参与者、重塑经济格局的能力——无需在法庭上取得决定性胜利(更遑论通过立法程序)。即便是财力雄厚足以应诉的企业巨头,有时也会发现和解无谓诉讼更为经济。对于汽车经销商、加油站和饮料分销商等中小型企业而言,诉讼选择及其伴随成本更为严峻。
这场公共妨害诉讼运动遭遇了一些重大的法律挫折。2021年,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驳回了纽约市针对国际石油公司的诉讼,法院指出该诉讼试图追索"这些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生产和销售化石燃料这一公认合法商业行为所造成的损害赔偿"。同年,俄克拉荷马州最高法院驳回了针对强生公司的阿片类药物诉讼。
但由于此类诉讼通常由州法律驱动,无法通过美国最高法院作出覆盖所有诉讼的全国性终局裁决;必须在各州逐个进行法律斗争。针对某些行业的诉讼会涉及联邦宪法问题——社交媒体涉及第一修正案,枪支制造商涉及第二修正案。在某些情况下,联邦普通法》或《清洁空气法》等联邦法规会优先于州公共妨害法的适用。这正是第二巡回法院驳回纽约案件的法律依据,也是夏威夷州最高法院审理案件的核心争议点之一。
幸运的是,还存在其他可行的补救措施。州立法机构可以禁止市县雇佣原告律师以风险代理方式提起公共妨害诉讼,这将构成一项极佳的补救措施。他们还可以完全禁止地方政府提起公共妨害诉讼,或至少禁止针对跨州流通产品的制造商和分销商提起诉讼,或要求获得州检察长等官员的批准。
保守派州可能会率先推动此类改革。这些妨害公共利益诉讼损害经济,且与美式民主背道而驰——民主制度要求经济监管决策应由承担政治责任的官员制定,而非由司法机构越俎代庖。而政府实体将诉讼控制权委托给原告律师的做法,无异于对不受待见的行业实施政府授权的勒索。
里夫金先生在华盛顿从事上诉及宪法法律实务,曾于里根和老布什政府时期任职于司法部及白宫法律顾问办公室。斯金纳先生是"消费者联盟"执行董事,曾任亚利桑那州总检察长办公室首席检察官,处理消费者诉讼案件。
图片来源:Getty Images/iStockphoto刊载于2023年8月17日印刷版,标题为《“妨害公共利益"之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