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官也应享有正当程序权利——《华尔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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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顿,6月23日,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法官波琳·纽曼在她的办公室内。图片来源:姜海云/彭博新闻格雷格·多林和菲利普·汉堡的专栏文章《法官攻击司法独立》(8月11日)为联邦巡回法院法官波琳·纽曼辩护,完全正确。纽曼法官是一位才华横溢、能力出众的法学家,也是我的朋友。
除短暂且明确的时期外,任何第三条联邦法官都不能被免除司法职责,除非通过国会弹劾程序。作为美国第五巡回上诉法院的首席法官,我在联邦司法纪律方面有丰富经验。我主持过两起涉及联邦地区法官司法外不当行为的案件,导致我们巡回法院的司法委员会建议弹劾。
一名法官在弹劾和定罪后被免职,另一名辞职。值得庆幸的是,这样的结果在联邦司法史上很少见。在每起案件中,我们都严格遵守保护法官免受武断、偏见和欠考虑惩罚的法规和条例。在我们的漫长调查结束之前,没有法官被非自愿地从案件清单中移除。
但在纽曼法官的案件中,似乎她的法院正在对她实施终止职业生涯的司法职责免除,没有时间限制,也几乎没有考虑法规和判例法。与基本的正当程序相悖,她所在法院的成员身兼检察官、法官、陪审员和证人的角色,处于固有的冲突位置。
为避免不道德的冲突并确保客观性,司法不当行为规则的常规应用要求关于巡回法院法官的事项应转交给另一巡回区的首席法官和司法委员会处理。美国首席大法官及司法会议委员会本可执行这一规范。此次未遵循常规做法的原因令人费解。
伊迪丝·H·琼斯法官
美国第五巡回上诉法院
休斯顿
刊载于2023年8月16日印刷版,标题为《联邦法官也应享有正当程序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