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尔街日报》:《"修复法院"组织应先修复自身》
The Editorial Board
如果那些以所谓道德瑕疵为由攻击最高法院大法官的进步派人士能以身作则,那就再好不过了。以"修复法院"组织为例,该机构正与民主党人合作推动大法官道德操守与财产申报立法,却对自身游说活动的披露要求置若罔闻。
“修复法院"正主导针对克拉伦斯·托马斯和塞缪尔·阿利托大法官的舆论攻势,指控他们与亿万富翁交往的所谓不当行为。这个非营利组织是"新风险基金"的分支机构,后者隶属于左翼营利机构阿拉贝拉顾问公司支持的进步派组织网络。
“我们是全美唯一致力于通过推行几项’修复措施’来监督政府中最有权势却最缺乏问责的部门——最高法院的团体,“该组织官网宣称。所谓"修复”,实为削弱保守派在最高法院的影响力。
罗德岛州参议员谢尔登·怀特豪斯提出的《最高法院道德操守、回避与透明度法案》正是此类"修复"方案。上月,“修复法院"执行董事加布·罗斯特现身怀特豪斯的播客节目,探讨"通过立法强化最高法院道德约束"的途径。
怀特豪斯的法案拟参照国会现行规范,对最高法院大法官的"礼品、收入与报销"设立披露规则,并授权由联邦巡回上诉法院首席法官组成的五人小组受理"修复法院"等组织提出的道德投诉。另设三名法官组成的小组审查当事人提出的回避动议。
其目的是将道德规范和披露要求武器化。进步派人士企图对保守派大法官提出道德指控(无论多么站不住脚),以损害他们的声誉,迫使其在重要案件中回避。
但据《华盛顿观察家报》近日报道,“修复法院"组织并未遵守其理应遵循的披露规则。作为501(c)(3)类公共慈善机构,该组织可以隐瞒捐赠者姓名,捐赠款项还可享受税收减免。但慈善机构必须遵守政治活动限制规定。
美国国税局官网明确指出:“任何组织若将其主要活动用于影响立法(通常称为游说),则不符合501(c)(3)条款资格”,包括敦促"公众联系立法机构成员或雇员"以及倡导"通过或否决立法”。国税局将"主要部分"定义为支出超过20%的比例。
慈善机构必须在990报税表中披露是否参与政治游说。“修复法院"在2022年公开披露中声称未进行游说,但其官网却罗列了大量其支持或反对的司法法案。
该组织还宣称正与"第118届国会议员合作,敦促司法部门采用与国会成员及行政高层官员相同的严格差旅、礼品及私人招待规定”,并支持国会运用法定权力"强制推行[道德]准则”。这完全符合国税局对政治游说的定义。
当《审查者》请求置评时,“修复法院”组织未予回应。针对我们的询问,该组织董事会主席乔希·科恩发表声明称:
“盖比[·罗斯]和‘修复法院’始终秉持善意行事,当我们意识到990表格存在疏漏时,立即着手修正。在这个党派之争主导的时代,‘修复法院’坚决保持无党派立场,并持续要求由民主党和共和党总统提名的法官都遵守最高道德标准——这也是我们对另外两个政府分支的要求。”
换言之,该组织谴责大法官们的披露失误,但当自身因同类问题被指正时,却声称是“善意行事”。或许正如民主党参议员所言,“修复法院”应在国会或国税局要求其重组之前先“自我修复”。
资料图-2017年10月10日黄昏时分的华盛顿最高法院大楼)(美联社照片/J·斯科特·阿普尔怀特,资料图)图片来源:J·斯科特·阿普尔怀特/美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