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特·拜登案检察官持续回避国会质询 - 《华尔街日报》
The Editorial Board
特拉华州美国检察官大卫·韦斯一直坚称,他拥有完全自主权来决定如何及在何处对亨特·拜登提出指控。那么,为何他如此不愿回答国会的质询?
在周一给参议员林赛·格雷厄姆的信中,韦斯先生再次向众议院共和党人重申了他近期的说法,即他拥有对总统之子提出指控的最终“权力”,同时提供了更多细节。韦斯先生表示,他从未申请过特别检察官的任命,但确实与司法部官员就“可能任命”为特别检察官进行了“讨论”。
后者本可以让他“无需与当地美国检察官合作,即可在我辖区之外的地区提出指控”。他说,“我得到保证,如果确实需要,我将被授予这一权力。”这巧妙地与司法部长梅里克·加兰的说法相吻合,即韦斯先生从未要求特别检察官身份,但可以在任何地方提出指控。
然而,这些说法与国税局调查员加里·沙普利的证词相矛盾。这位税务专家表示,去年一个由国税局、联邦调查局和司法部官员组成的团队准备在华盛顿特区和加州对亨特提出重罪税务指控,但韦斯先生在10月的一次会议上告诉他们,他已被司法部总部拒绝“特别检察官权力”,并且他“不是决定是否提出指控的最终官员”。韦斯先生上个月在特拉华州以一项可能让亨特免于入狱的协议了结了税务案件。
韦斯先生的信函并未说明他是否在10月份对沙普利先生等人说过这番话。信中也未回应拜登总统任命的美国检察官是否阻止了韦斯在华盛顿和加州辖区对亨特提起指控。这是沙普利先生的说法,而《纽约时报》报道称已核实了加州方面的情况。
这削弱了加兰关于调查未受政治干预的说法。如果韦斯确实有权申请特别检察官权限,为何不推进其团队经多年调查后建议的指控?
韦斯在信中再次拒绝讨论关于"持续调查"的任何细节。但若案件已了结,为何仍称"持续"?国会要求韦斯回答问题完全合理。
特拉华州联邦检察官戴维·韦斯图片来源:美国检察官办公室刊载于2023年7月11日印刷版,标题为《亨特案检察官持续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