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尔街日报》:印第安人无速度限制
The Editorial Board
美国原住民真的在俄克拉荷马州近半区域不受市政交通法规约束吗?这是三年前最高法院大法官尼尔·戈萨奇在麦吉特案判决中文本主义倾向引发的最新奇观。上周联邦第十巡回上诉法院裁定,乔克托族男子贾斯汀·胡珀在塔尔萨市超速行驶可免于罚款。
胡珀先生2018年曾缴纳150美元交通罚单。但自麦吉特案将俄克拉荷马州东部大片区域划为法律意义上的"印第安领地"后,他要求法院判决市政交通法规对其无效。其律师在口头辩论中向法官陈述:“胡珀先生有合理担忧,塔尔萨市会继续试图用交通条例对他进行处罚。”
塔尔萨市辩称其建制依据是1898年《柯蒂斯法案》,该联邦法律授权其对"所有居民"“不分种族"执行法规。争议焦点在于该权力是否如市政府所言,在1907年俄克拉荷马建州后的市政重组中得以保留。第十巡回法院合议庭裁定该权力已失效,意味着《柯蒂斯法案》的广泛管辖权不适用于"现行体制下的塔尔萨市”。
局面可谓一团糟。原住民主权支持者认为情况没那么糟,因为俄克拉荷马州各市可与周边部落达成协议,实现警力交叉授权。切罗基族总检察长对美联社表示:“塔尔萨市向来有权开具罚单并移交我们各部落处理,他们此前只是执着于《柯蒂斯法案》的争议而未行使该权力。”
然而,人们对这一过程的透明度和效率存在严重担忧。基层警察该如何识别所有原住民身份?如果犯罪者撒谎、丧失行为能力或无法回答又该如何处理?即便在公开法庭上事实确凿,谁在法律上被认定为原住民仍时常模糊不清。在"麦吉特案"后的一个案件中,一名拥有3/16乔克托族血统的嫌犯作案时并非部落成员,还曾加入雅利安白人至上主义监狱帮派九年——他的定罪依然被推翻。
如果城市限速令对部落成员无效,那么分区法规、执照要求或其他市政条例呢?切罗基族出身的州长凯文·斯蒂特表示:“塔尔萨市民们,如果市政府连交通违规这样简单的执法都无法实施,东俄克拉荷马将陷入无法律状态。道理很简单,不能仅因种族不同就适用不同规则。”
塔尔萨市长G.T.拜纳姆上周表示将提起上诉,并"授权律师请求美国最高法院审理此案"。大法官戈萨奇在"麦吉特案"判决中对恢复原住民保留地的连锁反应表现得轻描淡写——这些保留地已被俄克拉荷马州数代人视为不复存在。如今法律问题接踵而至,在正义的天平上,必须有人给出答案。
照片:盖蒂图片社/iStockphoto刊登于2023年7月7日印刷版,标题为《美洲原住民无速度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