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尔街日报》:爱德华·布鲁姆——终结平权法案之人
William McGurn
爱德华·布鲁姆周四正与妻子视频通话时,突然传来最高法院裁定大学招生中考虑种族因素违宪的消息。布鲁姆先生表示,当听到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在多数意见书中这句振聋发聩的宣言——“消除歧视意味着消除一切形式的歧视"时,两人激动得从椅子上跳了起来。
首席大法官的这番话在独立日周末前夕,对布鲁姆先生而言具有特殊意义。正是他比任何人都更致力于推动这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他将与妻子共同庆祝这一胜利——还有什么比在我们重温杰斐逊"人人生而平等"这一美国立国承诺核心精神的日子更合适的时刻呢?
“七月四日庆祝的是《独立宣言》的签署,这份文件是我们国家的立国盟约,“他说,“这些案件标志着我们开始重建色盲法律盟约,将多元种族、多元民族的美国重新凝聚起来。”
这两起案件分别是学生公平录取组织诉哈佛大学案与学生公平录取组织诉北卡罗来纳大学案。作为该组织创始人兼主席,布鲁姆先生创建SFFA的明确目标就是通过诉讼推动最高法院作出周四这样的裁决。尽管地方法院和上诉法院都如他所料未支持其论点,但最高法院最终裁定大学必须将申请人视为个体而非种族群体成员,这一判决完全印证了他的战略眼光。
布鲁姆先生表示,他对这一裁决的追求始于2003年6月23日。当时最高法院在格鲁特诉博林杰案中裁定,密歇根大学法学院为追求多样性而采取的"种族意识招生"政策符合宪法。
“那天我就在法庭现场,“布鲁姆说,“当我听到奥康纳大法官宣读判决意见时,内心充满空虚感。但我没有放弃希望。”
格鲁特案并非最高法院审理的首个平权法案案件。但每当最高法院有机会明确界定哪些行为被允许、哪些不被允许时,它总是含糊其辞。2016年就发生过这种情况,当时最高法院驳回了白人申请者阿比盖尔·费舍尔(布鲁姆支持的另一案件当事人)的诉讼,她声称自己因种族原因被德克萨斯大学不公平地拒绝录取。
对于起诉哈佛大学的当事人之一哈里森·陈来说,这项最新裁决尤其令人欣慰。作为中国移民之子的陈同学尽管在高中班级排名第一、SAT成绩接近满分,仍被哈佛拒之门外,最终进入范德堡大学。陈先生在为校报撰写关于种族优待政策不公的文章后与布鲁姆成为朋友。他将美国高等教育这一"分水岭时刻"归功于布鲁姆的"毅力、开放态度和谦逊品格”。
“亚裔美国人,特别是贫困的亚裔移民,对哈佛而言是个’问题’,“陈先生说,“他们破坏了哈佛班级种族平衡的数据指标,也刺痛了哈佛的意识形态信仰。”
“但这场胜利意味着,未来那些因种族分类而无意中陷入不利境地的孩子们,将拥有更好的机会。”
除了法律影响外,布卢姆先生希望周四的裁决最终揭露“平权行动”的本质——一个用来掩盖按种族挑选人这一丑陋现实的委婉说法。
6月初皮尤调查证实了这个术语的误导性。当被问及对“平权行动”的看法时,53%的亚裔美国人认为这是“好事”。但当问题具体化——询问他们是否应将种族作为大学录取因素时,数据发生了戏剧性反转。仅有21%的人表示支持。
布卢姆认为,关于高校仅将种族作为加分项而非减分项的说法同样站不住脚。现实情况是:每当某个候选人因种族获益,必然有其他人因此受挫。
“大学录取是零和博弈,”布卢姆指出,“当你因种族降低某个群体的门槛时,必然意味着对其他种族群体提高标准。这个逻辑从未被真正推翻过。”
至于独立日,布卢姆将与妻子在缅因州安静度过,参加社区烧烤并观赏烟花。这段非凡旅程的收尾恰如其分。但7月5日醒来后呢?
“我将继续挑战公共政策中其他存在种族歧视的领域,”他表示,“这些案件标志着开始的结束,而非结束的开始。”
爱德华·布卢姆于6月29日在华盛顿的新闻发布会上发言。照片:何塞·路易斯·马加纳/美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