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尔街日报》:最高法院的下一个里程碑
The Editorial Board
最高法院今年再次表明愿意监管行政部门的越权行为,并于周五为下个庭期安排了另一案件:对证券交易委员会内部法庭的潜在里程碑式挑战。
SEC诉贾尔基案始于十年前一桩普通证券欺诈执法行动。SEC在其行政法庭起诉对冲基金创始人乔治·贾尔基和一名投资顾问。行政法法官裁定其败诉。SEC委员维持原判,责令其缴纳罚款,并禁止贾尔基从事证券行业。
贾尔基主张,《多德-弗兰克法案》中允许SEC通过内部法庭裁决执法行动并寻求民事处罚的条款,侵犯了宪法第七修正案赋予他的陪审团审判权。在该法案出台前,SEC必须在宪法第三条规定的联邦法院审理欺诈案件,被告在此享有更多程序性权利。
他还指出,国会不当授权SEC可不受审查地自行决定在内部法庭或联邦法院提起诉讼。SEC越来越多选择前者以获取主场便利。2014年贾尔基案审理时,该机构在200宗争议案件中保持100%胜率,而联邦法院胜率仅61%。
SEC作为行政部门分支,其权力受宪法第二条约束。贾尔基认为,对行政法法官设置的多重免职事由保护条款,违背了宪法第二条要求总统"负责使法律得到忠实执行"的原则。最高法院将此解释为总统必须掌握官员任免权。SEC内部法庭的这些特征均侵犯了被告的正当程序权利。
根本的宪法问题在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集执法权与司法权于一身,同时扮演着检察官、法官和陪审团三重角色。上个月SEC披露其执法人员不当获取了本应仅供审理案件的委员会官员查阅的信息(包括涉及贾尔凯西先生的资料),这一事件凸显了这种宪法危机。
第五巡回上诉法院于去年五月全票支持了贾尔凯西先生的所有主张。司法部已提起上诉,辩称第五巡回法院无视最高法院判例。但其所引用的裁决与贾尔凯西先生的核心诉求并无直接关联——这些诉求基于最高法院2018年7:2裁定的露西亚诉SEC案,该判决要求行政法官必须由SEC委员任命。
近期大法官们在多起案件中裁定行政机构越权并违反权力分立原则。此案将成为强化个人自由、对抗行政强权的又一重要契机。
华盛顿特区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总部大楼图片来源:安德鲁·哈尼克/美联社本文刊发于2023年7月3日印刷版,标题为《最高法院下一个里程碑式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