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自由与追求幸福》评论:美国的英国信条 - 《华尔街日报》
Dominic Green
1776年马萨诸塞州剑桥市升起的"大联盟旗"。图片来源:GRANGER美利坚共和国的年轻气质是其最悠久的传统之一。其独特的建国历程永远使其比其他任何国家都更显年轻。然而美国同时也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民主国家。乔治三世时代的英国是开明君主制,但英国直到19世纪才逐步实现民主化。1789年大革命前的法国既非自由也非民主,而法国如今已进入第五共和国时期。当美国民主自治理想蹒跚迈向250周年诞辰之际,这一理念显得愈发独特。
英国拥有一种过时的伪宪法:建立在不成文惯例基础上的判例法与拼凑立法的集合,顶端虚悬着空洞的王权。美国人率先用简明英语阐述了社会契约,明确了个人权利。但《独立宣言》中"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这些神奇词汇,对起草者而言究竟意味着什么?
历史最好由失败者书写。牛津大学历史学家彼得·摩尔在《生命、自由与追求幸福:英国与美国梦》中,展现了英国如何将最高理想输出给那些最终反抗它的美洲殖民者。
摩尔将美国信条分解为三部分进行语境化解读。“生命"探讨本杰明·富兰克林如何体现1740年代殖民地的知识潜力,以及他在1750-60年代伦敦的发展历程;“自由"揭示伦敦煽动家约翰·威尔克斯如何催化1760年代的自由政治,及其在殖民地引发强烈共鸣的原因;“幸福"阐释1770年代初启蒙运动对行动与情感的融合在英国的含义,以及美国人在国家重构前夕对其的理解。
圣经阅读使殖民时期的美国人可能成为地球上识字率最高的人群,但美国思想的"生命"却植根于伦敦。1740年,费城是殖民地的主要城市,拥有现代化的街道网格,位于波士顿和查尔斯顿之间的邮政要道上,但其1万人口仅为英格兰布里斯托尔的一半。伦敦的咖啡馆文化,以及艾迪生和斯蒂尔短命的《旁观者》等期刊,是本杰明·富兰克林自我提升的"Junto"读书俱乐部、他的《宾夕法尼亚公报》以及他以理查德·桑德斯笔名出版的《年鉴》的模板。
所有美国道路都通向伦敦,然后再返回。伦敦印刷商威廉·斯特拉汉为《宾夕法尼亚公报》提供英国新闻。斯特拉汉的门徒大卫·霍尔移民到费城,在富兰克林的印刷店工作。1747年,富兰克林从商界退休,将店铺交给霍尔,并委托绘制了他作为绅士的"亮相"肖像。富兰克林的科学研究不仅仅是实用博学的表现。英国的思想贵族对科学着迷。当富兰克林在1750年代前往伦敦时,他的电学猜想是他的名片。
与此同时,在伦敦,斯特拉汉正在分期印刷塞缪尔·约翰逊的《词典》。约翰逊正在撰写他自己的个人期刊《漫步者》。富兰克林在美国推出了约翰逊,在《穷理查年鉴》中发表了摘录。尽管斯特拉汉联系了美国和英国文学的主要思想家,但富兰克林和约翰逊的"观点分歧"预示了帝国道路的分裂。富兰克林小心翼翼地展示自己,为他的通信者扮演"费城绅士”,就像他将在美国革命期间为巴黎的崇拜者扮演高贵的野蛮人一样。约翰逊是一个社交笨拙的人。富兰克林不信教,但相信进步。虔诚的英国国教徒约翰逊认为"所有的变化本身就是一种罪恶”。
摩尔先生将18世纪50年代双方的矛盾描述为“自由主义对抗保守主义”,但这两个术语在当时那个尚未被“意识形态”裹挟的快乐年代并不存在。他写道,唯一能让国王及其大臣们“警醒并认真思考美洲问题”的词是“法国”,而这反而使殖民者“更渴望依附英国而非疏远”。七年战争(1756-1763年)曾让伦敦与殖民者团结一致,但随后的税收负担暴露了双方关系的不平等。美洲人开始对这个遥远的母国心生不满,尤其在乔治三世及其大臣试图迫害约翰·威尔克斯之后。
威尔克斯是位激进报人、言论自由的捍卫者、人脉广泛的辉格党议员,可能还是英格兰最丑陋的男人。1763年,乔治三世以诽谤首相为由要求审判他。威尔克斯胜诉后变本加厉,发表了一首淫秽亵渎的诗作后潜逃国外。他回国当选议员,却于1768年遭监禁。伦敦暴民高呼“威尔克斯与自由!”并发动骚乱。军队向人群开枪——这堪称波士顿惨案的前奏。
威尔克斯事件让殖民者确信乔治三世意图建立“绝对暴政”。这与现代民粹主义的延续性显而易见。2016年英国公投脱欧后不久,我曾请脱欧推手之一奈杰尔·法拉奇说出他的政治偶像。他给出的答案并非丘吉尔或撒切尔,而是威尔克斯。同样,特朗普关于“深层势力”阴谋论的修辞,也与自由之子组织的论调如出一辙。难怪法国人将现代英美政治视为“盎格鲁-撒克逊”传统的延续——正如富兰克林初航伦敦时的情形。
“自由”是凝聚“生而自由的英国人”——包括美洲殖民者——的核心信念。这种自由观如同大英帝国本身,既充满爱国热忱又带有新教底色。辉格党人将其渊源追溯至《大宪章》、英国国教会、1688年光荣革命以及1689年议会通过的《权利法案》。正如伏尔泰1720年代流亡伦敦时所观察到的,自由已然成为英格兰生活方式的代名词。当面对其对立面——以法国为代表的君主专制与天主教"蒙昧主义"时,生而自由的英国人便能立即识别出真正的自由。
丹尼尔·笛福曾写道,伦敦人是"即便分不清教皇是人是马,也愿为反抗天主教流尽最后一滴血的硬汉”。这种情绪在殖民地同样盛行。波士顿的学徒们每年11月5日都会举行反天主教狂欢——“教皇日”,这个被英国人延续至今的节日现称"盖伊·福克斯之夜"。当1774年《魁北克法案》在加拿大使天主教合法化时,大陆会议谴责该决定"既违宪又失策,更兼具不公与残酷"。直至1826年,托马斯·杰斐逊仍以隐晦措辞宣称《独立宣言》粉碎了"僧侣式愚昧与迷信"的枷锁。
摩尔先生未提及世俗自由的宗教渊源——当时被视为进步思想的排天主教偏见,也未论及英国辉格党对被视为"民主炸药"的新教"狂热主义"的警惕。缺失这些历史语境,我们便难以理解"自由"对威尔克斯与富兰克林的真正含义,无法解读伦敦民众为何拥戴威尔克斯,更无从解释为何在许多方面比英国本土居民享有更多自由的北美反叛者,会将征税视为"专制政府"的先兆。
对“自由阴谋论”的信仰与解药——新社会契约的理念一同跨越大西洋。摩尔先生恰当地避免了过分强调法国启蒙思想或约翰·洛克哲学的影响。反叛者们,或至少他们的知识领袖,是出于实用目的采纳了这些理念。
美国革命本质上是一场关于辉格宪政遗产的内战。历史学家凯瑟琳·麦考利和小册子作家托马斯·潘恩等英国共和主义者,将辉格党的自满情绪推向了合乎逻辑却令人震惊的美洲结局。随着战线形成,伦敦的社会阵营也发生转变。1770年代初,塞缪尔·约翰逊在麦考利家中用餐时,曾通过邀请站在她椅子后的男仆入席,彻底驳斥了女主人的“平等主义学说”。男仆不敢就座,麦考利面红耳赤无言以对。“她从此再没喜欢过我,”约翰逊对博斯韦尔说。
埃德蒙·伯克曾在1770年支持威尔克斯关于英国自由遭内阁“阴谋集团”扼杀的主张,虽同情美洲人的抗议,却视分离为叛国。从印刷所跻身下议院的威廉·斯特拉恩也持此观点。本杰明·富兰克林在1775年7月5日写的最后一封信中,指控斯特拉恩手上沾着“亲族的鲜血”。同日,斯特拉恩致信富兰克林,恳请他不要撕裂“这颗星球上最辉煌的政教政府架构”。
富兰克林未予回复。到1775年,伦敦《淑女杂志》已将时事分为三类:国内新闻、国外新闻,以及因兼具双重属性而无法归类的新类别——“美洲”。
格林先生是《华尔街日报》的撰稿人,也是皇家历史学会的会员。
刊登于2023年7月1日的印刷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