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权法案的终结与法律下种族平等的漫长道路 - 《华尔街日报》
Ward Connerly
我们到了吗?
这个在长途旅程中被不耐烦的孩子反复询问的问题,也出现在最高法院最近关于平权法案的辩论中。是的,我们正面临这一刻。
“长久以来,”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在《学生公平录取组织诉哈佛大学案》的判决书中代表最高法院写道,大学“错误地认为个人身份的核心不是战胜的挑战、培养的技能或汲取的教训,而是他们的肤色。我们的宪法历史不容忍这种选择。”
与全球其他国家相比,美国更是一个以价值观为基础的社会。
亚伯拉罕·林肯在宾夕法尼亚州葛底斯堡的演讲中,将我们描述为一个“孕育于自由之中,奉行人人生而平等之主张”的国家。
正是我们的价值观激励约翰·F·肯尼迪总统在1961年推行平权法案。然而,JFK明确表示他不赞同种族偏好,他说“种族在美国生活或法律中没有地位”。
这句话不仅是对吉姆·克劳法的拒绝,也是对当时为将“黑人”融入美国社会而提出的基于种族的政策的拒绝。JFK的立场是,基于肤色的歧视是需要克服的主要障碍。因此,他采取了色盲的方法来推动美国的种族融合。
我坚信,我们国家的未来要求我们放弃对多样性和公平的无尽追求,重新回到林肯和JFK所拥护的价值观和愿景。结束基于种族的平权法案是这一使命的重要第一步。过去20年里,亚利桑那州、加利福尼亚州、密歇根州、内布拉斯加州、俄克拉荷马州和华盛顿州的选民通过投票措施支持禁止种族歧视——包括对少数族裔的优待。爱达荷州、佛罗里达州和新罕布什尔州的官员也通过立法或行政命令采取了同样的措施。
作为一个在吉姆·克劳时代以"有色人种"身份出生,并经历了平权法案62年历程的人,我始终担忧这种背离美国最根本价值观——我们曾为此打了一场内战——的做法正逐渐被视为优先政策,而非宪法规定的平等对待义务的例外。
既然最高法院已作出支持平等权利、反对大学招生中基于种族的平权行动的裁决,可以预见将遭遇一些反弹。六十年的政策变革从来不会一帆风顺。但对于我和大多数自建国以来就信奉这一理想的人来说,此刻值得欢欣鼓舞,因为美国将更接近其立国信条的实践。
在最高法院就"学生公平录取"案进行口头辩论的前一天,我在亚裔美国人教育平等联盟组织的集会上发表了演讲。当我与原告组织负责人爱德华·布鲁姆交谈时,一位亚裔大学生走了过来。我问她为何认为此案意义重大。
“因为这能让我有机会证明自己的才能和品格内涵,“她说。马丁·路德·金若在场,定会比我的点头赞许更为热烈。
康纳利先生是美国民权研究所主席。
2022年10月3日的美国最高法院大楼。照片:乔纳森·恩斯特/路透社刊登于2023年6月30日印刷版,标题为《种族平等的漫长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