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与“权利怪兽”的角力 - 《华尔街日报》
Daniel Henninger
如同米兰时装周一般,美国最高法院的九位大法官也将最重磅的案件留到了最后。周四和周五很可能将公布哈佛大学与北卡罗来纳大学平权法案案,以及科罗拉多州一起涉及网页设计师宗教权利与同性恋权利冲突的案件。这些裁决预计都不会像去年推翻宪法堕胎权的多布斯案那样引发轩然大波——该判决曾导致数千人走上街头抗议。
堕胎权议题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催生了比其他任何国家争议领域更多家喻户晓的最高法院判例。格里斯沃尔德案、罗伊案、凯西案以及如今的多布斯案,共同勾勒出美国权利斗争的发展脉络——这些权利应当如何界定,又该赋予哪些群体。
多布斯案或许会成为最著名的判例,因为它推翻了1973年的罗伊案。除了引发左翼媒体的激烈反应,该判决还推动各州就堕胎限制展开大规模辩论。如果美国能就罗伊案之后涌现的诸多权利主张(这些主张日益针对特定美国人群)的含义与边界,展开更多类似多布斯案的辩论,这个国家及其两极分化的文化政治生态或许会变得更好。
我认为可以这样论证:美国陷入不可调和的文化分裂并非始于2016年唐纳德·特朗普当选总统,而是1965年6月7日最高法院在格里斯沃尔德诉康涅狄格州案中确立隐私权的那一刻。正是该案释放了权利的魔盒。
除了作为《罗伊案》判决的先例,格里斯沃尔德案还因威廉·O·道格拉斯大法官的著名论断而被铭记——他在宪法"由辐射形成的半影"中发现了这项新型隐私权。
半影与辐射——人们不禁好奇道格拉斯花了多少时间,用英语中最具可塑性的这两个词构建宪法依据。作为诗性表达,它们很美。当今日常用语中唯一可媲美的词是"随便"。“随便"正是思维枯竭时的托词。
最终,道格拉斯构想的宪法云雾在法院内部蔓延。哈里·布莱克门大法官在罗伊案中援引格里斯沃尔德案的"权利法案及其半影"理论,为创设全国性堕胎权辩护。一旦最高法院认定本就宽泛的权利法案存在半影,权利扩张竞赛便一发不可收拾。
乔·拜登自参议员时期就开始追逐权利半影。1987年,他在罗伯特·博克提名最高法院大法官的确认听证会上,与后者展开了一场荒诞的权利辩论。
博克告诉拜登参议员,他反对格里斯沃尔德案关于已婚夫妇需要宪法隐私权来避孕的论点。博克称第四修正案禁止政府无理搜查已提供保护。
拜登坚称警察可能窃听夫妇卧室以查证避孕措施。“他们完全可以这么做,不是吗?“拜登说。“难以置信,“博克回应道,“简直荒谬。”
博克在参议院的最终失败本身就是国家两极分化的决定性事件之一。这里的关键在于,博克和其他人当时警告称,在宪法中发现如此深入个人权利的内容是危险的。
堕胎问题迅速演变为两个对立口号——支持生命与支持选择,在随后的岁月里,这实际上意味着要么反对所有堕胎,要么支持任何形式的堕胎。去年的多布斯案裁决将这种非此即彼的争议下放给了各州。
我们现在知道,共和党在中期选举中失利,是因为他们坚持几乎全面禁止堕胎的立场,这是他们几十年来固守的公开立场。从政治角度看值得反思的是,像盖洛普这样的民意调查多年来显示,公众对堕胎的看法比两个固守的阵营更为细致,大多数人始终认为堕胎只应在特定情况下合法。这种受地方信仰影响的微妙差异,如今正体现在各州法规中。
几个月前,共和党总统候选人尼基·黑利发表了一场关于堕胎的演讲,这仍然是尊重双方真诚信仰的范本,同时最终主张中间偏右的堕胎政策。在多布斯案裁决之前,没有重要政客会尝试提出任何此类论点。
当前围绕最高法院的激烈斗争——对塞缪尔·阿利托、克拉伦斯·托马斯和布雷特·卡瓦诺大法官的攻击——是政治左翼试图打造一个(或恐吓现有)法院,使其回归到罗伊案的标准,为他们选定的议题(如性别认同或基于种族的法定权益)制定全国统一、一刀切的法律权利。
阿利托大法官在多布斯案的法庭意见书中写道:“我们并不假装知道我们的政治体系或社会将如何回应今天否决罗伊案和凯西案的裁决。“他是对的。多布斯案后各州在堕胎问题上的进展充分表明,美国人并不愿意在如此涉及个人根本的问题上永远放弃自己的观点,屈从于全国性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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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表于2023年6月29日印刷版,标题为《最高法院的权利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