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征收财富税是否符合宪法?——《华尔街日报》
The Editorial Board
进步派长期以来一直梦想对财富征税,而2017年税改中一个晦涩的条款似乎为他们提供了法律突破口。如果最高法院受理第九巡回上诉法院的错误裁决上诉,就能关闭这扇违宪之门。
第十六修正案修改宪法允许"对任何来源的收入征税"。最高法院历来认定收入是指从工资、财产或金融资产出售等实现的货币收益,从未将其定义为未实现收入——比如资产账面增值但未实际支付给所有者的部分。
2017年出台的强制汇回税打破了这一原则,该税种对一些外资企业的留存收益向股东征税。当时国会正急于寻找收入来填补税率下调造成的缺口,外资企业成为容易的政治靶子。但这项税收也波及了毫无戒心的美国投资者。
华盛顿州的查尔斯和凯瑟琳·摩尔夫妇就是典型案例,他们投资了朋友在印度农村分销农用设备的项目。该公司将收益再投资以扩大印度市场,摩尔夫妇未获得任何分红,却被强制汇回税课以14,729美元的税款。
摩尔夫妇起诉美国国税局并要求退税,理由是该税种属于违宪的收入征税。他们在联邦地区法院败诉后,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合议庭维持原判,裁定"收入实现并非宪法要求"。
摩尔夫妇还请求第九巡回法院全体法官重审,但这一请求同样遭到驳回。帕特里克·布马塔伊法官发表了措辞严厉的异议意见书,直指多数派判决违背了’普通语义、历史传统和司法先例’。1920年最高法院在艾斯纳诉麦康伯案中裁定,资产增值唯有’被接收方(纳税人)实际取得并用于个人用途、收益和支配’时方可视为应税所得——这显然不适用于摩尔夫妇。最高法院在近年判例中多次重申这一原则。
正如布马塔伊法官所述,第九巡回法院成为全美首个背离最高法院所得税法定定义的司法机构。他尖锐指出,该判决为’联邦征税权突破宪法限制’打开了闸门,未来可能对’各类财富资产’课税——这些资产从未被纳入联邦所得税征收范围。
摩尔夫妇已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我们期待大法官受理此案。第九巡回法院的判决仅在其辖区有效,但若最高法院维持原判,将助长华盛顿民主党人开征财富税的企图。
就连参议院财政委员会主席、俄勒冈州议员罗恩·怀登也已抛出财富税提案。大法官们可通过摩尔诉美国案重新确立所得税的正确法律适用,避免引发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害的宪法危机。
旧金山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图片来源:莫妮卡·M·戴维/欧洲新闻图片社刊登于2023年6月15日印刷版,标题为《财富税是否符合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