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质疑卡森·布洛克1400万美元SEC举报人奖的评定标准——《华尔街日报》
Mengqi Sun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举报人奖励申请的否决决定很少被推翻。图片来源:Andrew Harnik/Associated Press一家上诉法院维持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拒绝向卖空者卡森·布洛克相关案件中的举报人发放奖励的决定,同时广泛质疑该机构如何决定谁可以从其线人现金奖励计划中获得报酬。
美国第三巡回上诉法院周五解封的判决书未透露本案两名申请人的身份,以符合举报人保护规定。但知情人士表示,未获分文奖励的申请人——判决书和SEC奖励令中称为杰米·多伊或申请人2——实为凯文·巴恩斯;而最终获得1400万美元奖励的申请人1正是布洛克。
据《华尔街日报》此前报道,私人投资者巴恩斯去年在纽约联邦法院起诉布洛克,称两人曾合作撰写最终促成SEC奖励的研究报告,并约定平分因该报告引发的法律或监管行动所得收益。巴恩斯正向布洛克追讨700万美元。
布洛克亦在德克萨斯州奥斯汀联邦法院以诽谤罪起诉巴恩斯,承认其参与研究但仅起次要作用。布洛克声称遭受超7.5万美元损失。三月该案治安法官建议撤诉,遭布洛克反对。纽约案件仍在审理中。
代表举报人的律师表示,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对奖励申请的否决很少被推翻,无论是在最终决定前直接向委员会提出上诉,还是之后通过上诉法院。但这份解封的意见书凸显了举报人在向监管机构寻求奖励时所面临的漫长而曲折的道路。
意见书指出,根据法庭记录,该奖励申请与SEC在2015年与分众传媒及其首席执行官达成的一项5500万美元和解协议有关,涉及后者涉嫌不准确披露出售子公司信息的行为。
2010年通过的《多德-弗兰克法案》设立了SEC的线人现金奖励计划。当举报线索促成成功执法行动且处罚金额超过100万美元时,举报人可获得罚款金额10%至30%的奖励。
申请人Jamie Doe(又名Barnes)向SEC提交了举报奖励申请,声称自己是股票研究机构浑水公司2011年发布的一份报告的主要作者,该报告包含所指控不当行为的信息。尽管SEC在调查和和解命令中引用了该报告并确认Doe是报告作者,但其申请仍被拒绝。SEC表示Doe未能直接向SEC提供信息,因为工作人员自行发现了这份公开报告,因此Doe作为举报人的资格被取消。
第三巡回法院周五的裁决支持SEC的决定,认为上诉人未能证明SEC在判定其申请不符合举报人要求时存在武断行为。
但该意见补充称,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决定给予"举报人1号"1400万美元而拒绝给予Doe任何奖励——这一裁决主要基于举报人1号向SEC执法律师发送的一封电子邮件——“存在值得商榷之处”。
上诉法院进一步指出,若法庭认同上诉人关于其与举报人1号处境相似的主张,那么SEC理应基于拒绝Doe的同等理由,遵循审查小组最初建议,同样不向举报人1号发放奖金。
SEC发言人拒绝置评。
“巴恩斯先生期待在纽约南区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中,继续就布洛克先生违反合伙协议的行为提出合理诉求。巴恩斯先生不会因不当场合的虚假指控而退缩,“代表巴恩斯的Slarskey律师事务所律师埃文·弗里德在邮件中表示。
联系作者孙梦琪请发送邮件至[email protected]
本文发表于2023年5月25日印刷版,标题为《法院维持SEC拒绝向举报人发放奖金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