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环保署的最新权力扩张——《华尔街日报》
Justin Schwab
拜登政府周四通过环境保护署公布的新电厂提案将重创天然气行业。这一过程中,电力价格将上涨,停电和限电情况增多,迫使美国民众为更少的能源支付更高的费用。
该提案要求现有大多数燃气和燃煤电厂在未来10到15年内削减90%以上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对于规模最大、使用最频繁的发电厂,削减幅度高达96%。新建燃气电厂一旦投入运营,就必须立即采用基于最高效(也最昂贵)发电设备的标准,并逐步实现同样90%或更高的减排目标。这些大幅减排目标建立在应用碳捕集及其他更未经验证措施的基础上。
这不仅是政策失误。该提案在法律层面也站不住脚,环保署心知肚明。但拜登政府的当务之急是在明年华盛顿可能发生的权力更迭前,改变市场对不同能源类型的资本配置方式,几乎不考虑美国家庭和企业将承受的长期影响。
《清洁空气法》第111条规定,环保署在确定某种"减排系统"是否"充分验证"时必须考虑成本。换言之,环保署的法规不能过于昂贵,且必须基于技术和市场现实。但周四的提案主要基于发电厂将采用碳捕集和氢气混烧(用氢气替代电厂设计使用的天然气)的假设,这些技术将给电力生产商带来巨额成本,且尚未实现规模化应用。即使有所谓《通胀削减法案》的大额补贴,这些技术至少还需多年才能实现可行性。拜登政府的提案默认了这一现实,转而鼓励许多发电厂关停——允许在2032年前关闭的电厂在此期间免于遵守新要求。
《清洁空气法案》还要求美国环保署在制定此类法规时考虑“能源需求”。但对燃气发电厂的打压明显威胁到美国电力的可靠性与可负担性。此外,国会已明确授权环保署允许各州考量现有电厂的个体特征——包括其"剩余使用寿命",因为改造现有电厂比设计新电厂更困难,且各州更了解自身电厂情况。新提案将限制这种自主权,使州级权力屈从于联邦指令,这完全违背了国会立法初衷。
在西弗吉尼亚州诉环保署案中,最高法院去年推翻了奥巴马时代的《清洁电力计划》,因其主张了国会从未授予联邦监管机构的权力。拜登政府的计划采取了不同策略,但在某些方面比《清洁电力计划》走得更远,很可能再次引发最高法院的对抗。
该提案是强制推行能源"转型"的赤裸裸尝试。在最终法规出台前,法院不太可能叫停该计划,但西弗吉尼亚案判决中的非约束性意见强烈暗示:环保署的燃料转换方案最终经司法审查时将难以过关。有一点可以肯定:随着公用事业部门仓促应对这些迫在眉睫的监管要求,美国家庭和企业将支付更高电价。
美国环保署应停止试图改变能源经济,回归其法定职责,即改善特定类型发电方式的排放表现。
施瓦布先生是CGCN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该律所专注于环境、能源和行政法领域。他于2017至2019年担任美国环保署副首席法律顾问。
2017年1月9日,德克萨斯州汤普森市NRG能源公司所属燃煤电厂内用于捕获二氧化碳排放的设备。图片来源:欧内斯特·谢德/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