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为何发誓要讲真话 - 《华尔街日报》
Fay Vincent
多年前,我接到一位政界人士的电话,他希望就一个自称"棘手"的困境寻求法律建议。他最好的朋友正陷入一场混乱的离婚官司,想让他出庭作证朋友没有婚外情。这位政客询问是否有办法在宣誓时回避真相。
我立即想到那句古老的英国格言:唯有在宣誓维护另一位绅士名誉时,绅士才有理由说谎。但我没有提及这个俏皮话。
我的建议很简单:法律上没有任何作伪证的依据。我猜他采纳了我的建议,因为再未接到他的来电。
如今情况似乎更复杂了,新闻里充斥着唐纳德·特朗普在法庭上宣誓否认各项指控的报道。此刻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重申要求证人宣誓的法律与道德意义。
传统宣誓仪式上,监誓官会询问:“你是否宣誓所言皆实,绝无虚言,上帝为证?“宣誓者回答"我宣誓"后,便承担了相应的法律义务。虽然法官可根据偏好调整誓词措辞,但核心都是要求证人公开承诺如实作证。宣誓仪式警示着证言的严肃性,以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以上帝之名起誓的传统,反映了谎言代价超越法律界限的古老观念。这种传统认为说谎在道德上是错误的。宣誓既预示着法律惩罚的痛苦,也体现了十诫的道德准则。
我们这一代人深信并奉行"一诺千金"的准则。我很早就明白,个人声誉会迅速成为重要资产。我始终秉持这样的核心信条:既能放心信任他人,也绝不辜负他人信任。里根总统曾告诫"信任但需核实”,我深知将这两种本能结合有其深刻道理。
我曾口头接受康涅狄格州房产的报价,数分钟后收到更高出价。尽管法律上可自由接受新报价(因未签署书面协议),我仍婉拒了更高报价。多年后买家向共同友人坦言,惊讶我未选择更高出价。但我从未考虑毁约。他记得,我也记得。
今时不同往日。信任已成稀缺品。据悉,当今市场对我们老一辈依赖的握手协议和口头保证已充满戒心。书面协议固然重要,但没有什么能替代与可信之人谈判带来的安心。
而最令人满足的,莫过于在达成目标后,能对过程中采用的手段问心无愧。
文森特先生于1989-92年担任美国职棒大联盟总裁
图片来源:盖蒂图片社刊载于2023年5月11日印刷版,标题为《我们为何宣誓说真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