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威胁美国证交会气候披露规则的最高法院案件 - 《华尔街日报》
Dylan Tokar
理论上,如果最高法院削弱这一原则,监管机构制定的几乎所有规则都可能面临围绕"雪佛龙案"的争议。图片来源:ELIZABETH FRANTZ/REUTERS最高法院对一项沿用数十年的监管先例进行审查,可能会使拜登政府在气候、枪支管控和金融市场等领域推行严格新规的努力复杂化。
最高法院表示将重新审议1984年"雪佛龙诉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案"的判例,该判例为监管机构解释模糊(有时过时)法规提供了法律依据。
由保守派占多数的最高法院似乎准备推翻或限制"雪佛龙原则",此举将削弱拜登政府为其监管议程辩护的能力,包括要求上市公司披露碳排放和气候风险信息的规定。
“这是有史以来被引用最多的案例之一,“宾夕法尼亚大学行政法学教授卡里·科格利亚尼斯表示,“当新技术发展超出既有法规直接涵盖范围时,雪佛龙原则在向法院传递允许监管机构灵活调整的信号方面至关重要。”
最高法院此次审查源于一组商业渔业公司的诉讼,这些公司正起诉商务部下属渔业监管机构,反对要求其承担雇佣船舶监测员费用的规定。
在低级法院败诉后,渔业公司已请求最高法院介入并考虑推翻"雪佛龙原则”。该原则最初帮助里根政府克服了环保人士的法律挑战。
法律专家表示,虽然无法准确预测法院将如何裁决,但即使是对"雪佛龙原则"的有限削弱,也将为挑战白宫监管议程的团体提供法律武器。
可能受"雪佛龙原则"变更影响的规则之一,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正在制定的要求上市公司向投资者披露碳排放及全球变暖对其业务影响的监管规定。
《华尔街日报》二月报道称,在遭遇投资者和其他团体反对后,SEC正考虑软化提案,以保护其最终规则免遭预期中的漫长法庭斗争。
“显然,(气候披露)规则的反对者将提出所有可能的挑战,“宾夕法尼亚大学证券法教授吉尔·菲什表示,“如果’雪佛龙原则’被重新审议,他们会主张该原则要么不适用,要么已失效,法院应在审查法定授权范围时发挥更大作用。”
理论上,若最高法院削弱该原则,监管机构制定的几乎所有规则都可能面临围绕"雪佛龙原则"的争议。不过包括科格利亚尼斯教授在内的学者认为,推翻该原则影响有限。他指出,早在"雪佛龙原则"确立前,法院就倾向于尊重行政机构对法规的解释。
“在边缘地带,对监管审查可能会加强,但具体程度难以断言,”科格利亚内斯教授表示。
迄今为止,雪佛龙原则尚未成为拜登政府为其监管政策辩护的核心依据。法律专家指出,这很可能是因为最高法院多年来对该原则基本保持沉默,表明其已失宠。
现任大法官中多人曾公开反对雪佛龙原则,包括尼尔·戈萨奇大法官——他在2016年担任联邦上诉法院法官时曾批评该原则"允许行政官僚机构吞噬大量核心司法和立法权,以与制宪者设计的宪法精神明显相悖的方式集中联邦权力”。
这种对雪佛龙原则的负面态度似乎已导致监管机构避免依赖该原则来证明其规则制定活动的合法性。
布鲁金斯学会去年8月的分析显示,拜登政府当时颁布的51项重大法规中仅有4项明确援引了雪佛龙原则。这四项法规均涉及环境政策,包括美国环保署制定的限制空调和冰箱制冷剂排放的法规。而美国证交会的气候信息披露规则则未明确引用该判例。
当涉及雪佛龙原则的案件提交至最高法院时,通常是在迫切希望推翻该原则的原告或团体推动下,当前最高法院在多个著名案例中选择了直接解决手头问题,而回避对该原则的裁决。
接受《华尔街日报》采访的法律专家表示,虽然不能保证,但此次最高法院直接审理雪佛龙案的可能性更高。洛珀·布莱特企业诉雷蒙多案的口头辩论预计将于今年秋季进行,裁决可能在2024年某个时候公布。
最高法院受理此案只是其一系列行动中的最新举措,这些行动似乎表明,法院多数派对SEC和EPA等行政机构行使的权力越来越持怀疑态度。在去年的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中,法院以6比3的多数票推翻了EPA制定的一项奥巴马时代的监管计划。
波士顿大学行政法教授杰克·比尔曼曾撰文支持推翻雪佛龙原则,他表示,法院的关键问题在于,立法者需要多么具体的规定,才能为机构制定新规则提供坚实的基础。
“如果他们认为国会必须非常具体,那么他们可能会对(监管机构的权力)产生重大影响,”比尔曼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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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表于2023年5月9日的印刷版,标题为《SEC气候披露规则面临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