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将重新考虑给予联邦机构疑点利益之判例 - 《华尔街日报》
Jess Bravin
构成最高法院保守派多数的几位大法官对"雪佛龙遵从原则"提出批评。图片来源:ELIZABETH FRANTZ/REUTERS华盛顿——最高法院周一表示,将重新审议1984年的一项判例,一些保守派人士认为该判例通过指示法院在国会立法表述模糊时遵从行政机构的法律解释,赋予了联邦监管机构过多权力。
这项名为"雪佛龙"公司诉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的判例,最初帮助里根政府抵御了环保主义者的挑战。近年来,保守派法律团体主张联邦法官应拥有更大权力来否决监管规定。最高法院现任保守派多数中的几位成员已批评所谓的"雪佛龙遵从原则",或建议法官不应轻易认定联邦法规存在模糊表述,从而对监管机构行使更多权威。
周一受理的案件涉及渔业对国家海洋渔业局一项法规的挑战,该法规涉及支付船上监督员费用以保障联邦渔业管理法的合规性。法院明确表示不考虑薪酬标准的技术性问题,而是直接处理更具深远影响的议题:是否推翻雪佛龙案裁决或大幅限制其适用。
“我们很高兴法院受理此案,不仅可能为这些渔民伸张正义,还将重新审视一项助长行政权力无节制扩张的司法原则,”保罗·克莱门特表示。这位诉讼律师曾在最高法院为保守派事业赢得重大胜利。
曾在乔治·W·布什政府担任司法部副部长的克莱门特,将在10月开始的最高法院新庭期审理"洛珀·布莱特企业诉雷蒙多案"时代表行业方进行辩论。
司法部拒绝置评。
拜登政府曾敦促法院不要受理此案,称雪佛龙案裁决"有助于实现政治问责、全国统一性和可预测性,并尊重行政机构在管理复杂法规体系时所能发挥的专业知识"。
司法部副部长的案情摘要还指出,雪佛龙案裁决并非特例,而是"关于法院与行政机关在解释法律模糊性时各自角色的既定原则之应用"。
具有历史讽刺意味的是,正是里根政府的环保署署长安妮·戈萨奇·伯福德——其子尼尔·戈萨奇现任最高法院大法官——引发了雪佛龙案。伯福德女士发起反监管运动,通过撤销环保署法规和弱化污染标准执法激怒了环保人士。
其中一项举措涉及修改卡特政府时期环保署对《清洁空气法》中固定污染源的定义。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提起诉讼,认为新法规违反《清洁空气法》,联邦上诉法院予以支持。雪佛龙美国公司、通用汽车等企业介入为宽松标准辩护,并最终在1984年最高法院裁决中胜诉。
“如果国会的意图明确,那么事情就此了结;因为法院和行政机关都必须遵从国会明确表达的意图,”大法官约翰·保罗·史蒂文斯代表全体一致的法庭写道。但他同时指出,“如果法律对具体问题未作规定或存在歧义”,法院应尊重负责执行该法律的行政机关作出的合理解释。
“虽然行政机关不直接对人民负责,但总统是直接对人民负责的。由政府这个政治分支来制定此类政策选择——解决国会本身无意中未能解决或有意交由行政机关根据日常现实情况解决的竞争性诉求——是完全恰当的,”史蒂文斯大法官写道。由于《清洁空气法案》未明确如何界定这些特定空气污染源,他认为法院应尊重伯福德女士领导的行政机关采取的处理方式。
在近年民主党执政期间,保守派对“雪佛龙原则”日益不满。
克莱门特先生向最高法院提交的请愿书中写道,虽然这一原则在理论上可能成立,但“雪佛龙原则在实践中已成灾难。下级法院处处发现模棱两可之处,将法律解释这一核心司法职责拱手让与行政分支机构”。
戈萨奇大法官2016年任职于美国第十巡回上诉法院时,在其撰写的意见书中指出,雪佛龙尊重原则与最高法院另一项裁决“允许行政官僚机构吞噬大量核心司法和立法权力,这种联邦权力集中方式似乎与制宪者设计的宪法框架颇难协调”。
“或许是时候直面这个庞然大物了,”他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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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于2023年5月2日印刷版,标题为《最高法院将重新审视关键监管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