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会将男性关进女子监狱吗?——《华尔街日报》
Lauren Adams Bone and Jennifer C. Braceras
纽约州立法者正在推动一项法案,允许男性罪犯在女子监狱服刑。议会法案A709,名为《性别认同尊重、尊严与安全法案》,将自动按照囚犯"自我宣称的性别认同"分配监狱,即使他们未接受激素治疗或手术等医疗干预,生理特征与普通男性无异。
该法案将把"歧视"(即拒绝转移)自认为女性的男性囚犯——包括因性侵女性入狱者——定为违法行为。法案甚至禁止惩教机构质疑转移请求的诚意或动机,并允许罪犯在男女监狱间不受限制地转移。
尽管该法案声称对两性平等适用,但实际只会危害那些与男性罪犯共处女子监狱的女性。采用A709式"性别认同"监狱政策的司法管辖区,仅将生理男性关押在女子设施,反之则不然。因为使女性易受男性暴力侵害的是生理性别,而非自我宣称的性别认同。
风险显而易见:新泽西州已有两名女囚在与女子监狱男囚发生"自愿关系"后怀孕;加利福尼亚州根据类似A709的法律将男性罪犯转移至女子设施后,已发生多起性侵事件。加州法律正面临妇女解放阵线代理的四名女囚提起的联邦民权诉讼,部分自认女性的男性囚犯也因亲眼目睹政策危害而支持该诉讼。
此类政策造成的危害已有充分记录。加利福尼亚州聘请了一家咨询公司为其法律实施提供建议。这份[报告](https://static1.squarespace.com/static/5f232ea74d8342386a7ebc52/t/6408a6840657d61a43457c72/1678288577242/CDCR SB 132 Implementation Review Report - Moss Group Inc.pdf)揭示了除女性监狱改为混合性别监狱(尤其是当法律要求监狱管理者假装这些设施仍为单一性别时)引发的性侵和怀孕等明显问题之外的一系列广泛问题。报告详细描述了帮派活动、从男性监区带入的武器和毒品,以及严重暴力事件的增加。作为回应,监狱官员对所有囚犯(包括女性囚犯)实施了安全协议,包括行动限制和侵入性身体搜查。女性囚犯寻求心理健康服务的比例更高。纽约可以预期类似的结果。
令人不安的是,A709法案将女性的合理担忧包装为偏见,规定不得以“歧视性”理由拒绝转移,例如“其他被监禁者不愿与非顺性别或双性人同住的投诉”。但被监禁的女性并不反对与“非顺性别”者同住。自认为是跨性别者的生理女性被安置在女性设施中。女性反对的是与男性同住。
博恩女士是妇女解放阵线的律师和政策顾问。布拉塞拉斯女士是独立妇女法律中心的主任。
照片:盖蒂图片社/iStockphoto刊登于2023年4月18日印刷版,标题为《纽约会将男性关入女子监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