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强制令的细则 - 《华尔街日报》
The Editorial Board
拜登政府正大力推广电动汽车,将其宣传为对内燃机技术的重大革新。然而,环保署为何要求制造商延长电动车电池保修期并提供耐久性保证?
根据环保署上周出台的隐性电动车强制令,高压电池与电动动力总成部件须提供八年或八万英里保修。汽车制造商还需认证:电动车电池性能在五年或六万二千英里内衰减不超过20%,八年或十万英里内不超过30%。
《清洁空气法案》对催化转化器等"主要排放控制部件"明确规定了八年或八万英里保修期,旨在确保高里程车辆仍符合尾气排放标准。但该法案本不适用于电动车,因其根本不产生尾气排放。
尽管电动车电池可能快速衰减(尤其在高温停放时),《清洁空气法案》却未对其设定保修要求。电池单元的微小缺陷可能导致整个电池组甚至整车报废。由于电池成本可占电动车总价一半,更换往往得不偿失。
过早报废或更换的轻度使用电池,将抵消电动车所谓的二氧化碳减排效益。电池及其组件和矿物的制造过程消耗大量能源——这些能源主要来自中国的煤炭,而全球77%的电池单元制造和约90%的稀土矿物加工都集中在中国。
这解释了为何环保署(EPA)提议将电动汽车电池视为《清洁空气法案》保修要求下的“主要排放控制组件”,尽管车辆本身并不产生排放。EPA的理由是,企业可以利用“动力系统电气化作为排放控制技术来符合EPA标准”。这一法律解释相当牵强,可能引发依据最高法院“重大问题原则”的挑战。
需注意,强制保修不涵盖事故导致的维修费用。路透社上月报道称,“对于许多电动车而言,事故后即使电池组轻微受损也无法修复或评估,迫使保险公司对里程数极低的车辆进行全损处理——这推高了保险费率,削弱了电动化的经济效益。”
仅行驶几千英里的电动车正堆积在报废场。但无需担心——EPA表示未来电池或许能被回收,从而减少美国对中国的依赖。
或许有朝一日能实现。但越是细究EPA这项电动车新规,越会发现它像是一场中央计划的噩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