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尔街日报》:对特朗普的起诉远非铁证如山的案件
Ethan Greenberg and Sam Braverman
据报道,曼哈顿大陪审团已投票决定对唐纳德·特朗普提起公诉。预计将涉及向色情电影女星斯托米·丹尼尔斯支付的"封口费"。
若特朗普被起诉,罪名很可能是违反《纽约刑法》第175.10条的商业记录造假——该E级重罪最高可判处四年州立监狱监禁。检方或将指控特朗普通过虚假记录"向律师迈克尔·科恩支付13万美元法律费用"来伪造特朗普集团账目,实际款项是付给丹尼尔斯的封口费。检方还将主张特朗普的行为构成重罪,因其意图掩盖科恩通过支付封口费触犯的联邦选举法罪行。科恩已于2018年8月认罪并被联邦法院判刑。
检方在起诉这位前总统时将面临多重法律障碍,但特朗普律师和支持者目前公开讨论的"辩护理论"均非关键所在。这些辩词可被迅速驳斥:
• 封口费属于"法律费用"。 通过律师中转的款项不会因其流转方式改变资金实质用途。
• 出于政治动机的选择性起诉。 这在政治层面或许有争议,但法律层面难以成立。基于权力分立原则,只要存在合理指控依据,法院通常不愿追究检方起诉动机。
• *检察官无法将指控从轻罪升级为重罪,因为触犯选举法重罪的是科恩先生,而非特朗普先生。*纽约州法律并未要求被告意图掩盖的罪行必须由其本人实施,也未规定该罪行必须是违反州法律(而非联邦法律)的行为。
不过媒体报道显示,此案还存在三个更具可行性的辩护方向。
首先,伪造记录法规要求被告在企业业务记录中制作或指使他人制作虚假条目。在起诉书正式提交并解密前,我们无法确切知晓特朗普集团的哪项记录被指控造假,也不清楚时任总统特朗普据称在该记录制作过程中扮演的角色。
作为公司CEO,特朗普先生对特朗普集团具体记账实务的参与度可能有限。入主白宫后,这种参与度势必进一步降低。因此检方将如何证明特朗普先生明确知晓支付丹尼尔斯女士的款项在集团账目中的记录方式,目前尚不明确。或许科恩的证词,或某位尚未披露的特朗普集团员工的证词,能证明特朗普对涉嫌虚假记账行为具有主观认知和参与。但若无此类证词,检方指控可能在这个基本环节就难以成立。
其次,纽约州判例对"欺诈意图"在伪造商业记录法规中的解释存在明显分歧。部分判例认为此处的"欺诈意图"需证明被告企图剥夺受害人的金钱、财产或金钱利益。但其他法院裁定并无此要求,只需证明企业记录中存在故意制作的虚假条目即可。检方可能会主张特朗普伪造商业记录的动机是欺骗联邦选举法监管机构和选民。但若采用要求证明欺诈金钱动机的判例作为裁判标准,检方指控将难以成立。
特朗普先生最青睐的辩护策略很可能是基于事实层面。他的律师团队无疑会辩称,任何陪审团都不应相信科恩先生或丹尼尔斯女士的证词。任何辩护律师若有机会盘问这些"明星"证人,都会兴奋不已。科恩不仅曾因向国会作伪证被定罪,还曾在联邦税务申报中造假。他就丹尼尔斯事件多次作出矛盾陈述,使得检方要将其指控作为定罪依据面临重大挑战。
辩方必然会通过丹尼尔斯女士的职业背景和既往言论,将她塑造成可信度存疑的证人。特朗普的律师将声称她曾收受报酬编造不同版本故事。在特朗普审判的马戏团般氛围中,凭什么现在要相信丹尼尔斯女士?
总而言之,特朗普最有力的辩护或许是这个乏味的法律论点:即使检方指控的所有事实都被采信,他也缺乏诈骗受害者钱财的必要意图。但特朗普何曾选择过乏味的选项?
格林伯格和布雷弗曼先生是安德森·基尔律师事务所纽约办公室的股东,共同担任该所白领犯罪辩护部门联席主席。格林伯格先生曾任纽约州法官。
唐纳德·特朗普3月25日在得克萨斯州韦科市举行集会演讲。图片来源:suzanne cordeiro/法新社/盖蒂图片社出现在2023年3月31日的印刷版中,标题为《针对特朗普的案子远非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