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斯康星州最高法院之争 - 《华尔街日报》
The Editorial Board
威斯康星州选民将于下周前往投票站,选举这个意识形态分裂的州最高法院中的关键摇摆法官,此次选举意义重大。以进步派候选人珍妮特·普罗塔谢维奇为例,她拒绝表态是否会回避审理自己承认已预判结果的案件。
普罗塔谢维奇法官公开宣称,她认为前州长斯科特·沃克2011年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集体谈判改革法案(第10号法案)违宪。她承认曾参与反对该法的抗议活动,甚至签署过罢免时任州长沃克的请愿书。
上周接受《密尔沃基哨兵报》采访时,当被问及是否会回避涉及该法的诉讼时,普罗塔谢维奇表示:“我需要考虑。鉴于我曾参加游行、签署罢免请愿书的事实,我会回避吗?也许吧。但我不确定。”
也许?对于她已下定论的法规,谁能相信她能做出公正裁决?
威斯康星州最高法院2014年以5比2的裁决维持了第10号法案的合宪性。普罗塔谢维奇的"违宪"言论,最好理解为向自由派团体发出的邀请——若她当选,可再次发起挑战。这也表明她不会遵从她渴望加入的州法院先例。对于州最高法院已认可的立法选区地图,她同样表态称其"被操纵"。
根据威斯康星州法律,法官需自行决定是否回避特定案件。回避的常见情形主要涉及法官存在明显偏见,或因财务纠葛等导致无法公正审理案件。普罗塔谢维奇法官的公正性根本无从谈起。
美国最高法院自由派多数曾在偏见远未明确的情况下要求法官回避。2009年卡珀顿诉梅西案中,最高法院裁定某州法院法官应回避涉及竞选资助者的案件。安东尼·肯尼迪大法官在判决书中指出,此举是因存在"实际偏见的重大风险"。
威斯康星州《司法行为准则》明确规定:“法官、司法职位竞选人或候任法官不得表现出有违司法职务的偏见或成见”。
普罗塔谢维奇法官对第10号法案案件是否回避存疑,这一事实本身就证明其不具任职资格。她将把明确且应取消资格的政治偏见带入法庭。
3月21日,民主党候选人珍妮特·普罗塔谢维奇法官在威斯康星州麦迪逊市的州律师协会中心。图片来源:莫里·加什/美联社刊载于2023年3月29日印刷版,标题为《威斯康星州最高法院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