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商赢得针对在线图书馆数字图书借阅的裁决——《华尔街日报》
Erin Mulvaney
曼哈顿联邦法官裁定,未经授权,在线图书馆不能自由借阅受版权保护的书籍的电子副本。图片来源:Monika Skolimowska/Zuma Press一位联邦法官周五裁定,一家非营利性在线平台未经许可借出其书籍的电子扫描副本,侵犯了四家主要出版商的版权。
曼哈顿的美国地区法官John Koeltl驳回了互联网档案馆(Internet Archive)的论点,即该组织在线读者每次一人借阅电子副本的行为是对其拥有的受版权保护书籍的合理使用。
此案被视为对数字时代版权和图书馆借阅的一次考验,受到密切关注。Koeltl法官在一份47页的裁决中表示,互联网档案馆的模式通过将读者和图书馆从授权的电子书转移出去,威胁了出版商的潜在收入。
法官写道:“互联网档案馆的合理使用辩护基于这样一种观点,即合法获得受版权保护的印刷书籍的接收者有权制作未经授权的副本并分发该副本以替代印刷书籍,只要不同时借出印刷书籍。但没有案例或法律原则支持这一观点。”
原告是Lagardère SCA旗下的Hachette Book Group、John Wiley & Sons Inc.、Bertelsmann SE旗下的Penguin Random House,以及HarperCollins Publishers,后者与《华尔街日报》一样同属新闻集团(News Corp)所有。原告于2020年起诉互联网档案馆,称该平台非法提供了一系列书籍,从现代畅销书到经典作品,包括威廉·戈尔丁(William Golding)的《蝇王》(Lord of the Flies)、托妮·莫里森(Toni Morrison)的《最蓝的眼睛》(The Bluest Eye)和佐拉·尼尔·赫斯顿(Zora Neale Hurston)的《他们眼望上苍》(Their Eyes Were Watching God)。
“此案的影响不容低估。它验证了《版权法》得到了法院的忠实诠释,”美国出版商协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玛丽亚·帕兰特表示,“这维护了作者和社会创意产业的权利。”
威利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布莱恩·纳帕克称,该裁决“确认被告明确存在大规模数字侵权行为”。他表示图书馆对电子书的授权“确保了作者因其创造性和智力表达获得报酬”。
其他出版商未回应置评请求。
出版商在法庭文件中指出,近年来图书馆电子书授权市场持续增长。根据法庭文件,例如企鹅出版社每年通过图书馆电子书授权获得约5900万美元收入,哈珀柯林斯在2015至2020年间从美国图书馆电子书市场获利约4700万美元。
电子前沿基金会法律总监科琳·麦克谢里(该非营利组织法律团队成员)表示,互联网档案馆计划上诉,并称该裁决“对图书馆、读者和作者都是打击”。
该档案馆曾提供超过300万本数字化书籍,向全球读者出借。其中部分作品属于公共领域,不受版权保护。
争议核心是一种被支持者称为"受控数字借阅"的日益普及模式:图书馆持有实体书籍后将其数字化,每次仅向一位借阅者出借数字版本。该模式与出版商现行做法形成鲜明对比——后者要求图书馆支付授权费才能向公众出借电子书。
该档案馆主张,它应当像实体图书馆一样享有共享藏书的权利。支持者指出,这种做法尤其有利于那些出版商未发行电子版的冷门旧书。
“如果图书馆最终沦为科技巨头授权软件的壳层和大型媒体热门作品的展示柜,那将是可怕的——但若维持原判,我们正朝着这个方向迈进,“数字权利倡导组织"为未来而战"的传播总监莉亚·霍兰德表示。
联系艾琳·马尔瓦尼请致信[email protected]
本文发表于2023年3月27日印刷版,标题为《出版商赢得电子书诉讼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