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实现收益征税将是一场彻底的失败——《华尔街日报》
John Breaux
美国的税法漏洞百出。然而,全国各地的立法者非但不填补这些漏洞,反而试图设立一项会制造更多漏洞的新税种。当前在联邦和州议会流传的最新提案是对"未实现收益"征税——旨在从富人阶层榨取更多财政收入。但若该政策付诸实施,将适得其反,不仅会让高收入者进一步钻制度空子,还将彻底改变美国对收入和投资征税的方式。
根据现行法律,当我们出售资产(无论是房产还是股票)时,需对利润部分缴税。新提案将废除这一制度,要求纳税人每年对所有资产的增值部分纳税——无论是否出售。例如,房主将被迫对其房产价值进行评估,此后每年都要为增值部分缴税。这种征税方式对纳税人和政府而言都充满主观性、复杂性且繁重不堪。
作为参议院财政委员会的资深成员兼小布什总统2005年税改委员会的联合主席,我长期致力于推动并支持确保富人依法纳税的举措。我认同拜登总统最新国情咨文中的判断:“现行税制有失公平"且"必须进行改革”。财政部援引的研究表明,由于前1%的纳税人逃税,我们每年损失超过1600亿美元。这种状况必须改变——且刻不容缓。
然而,对未实现收益征税不仅无法解决问题,反而会引发更多弊端。高价聘请的会计师和律师将施展其看家本领:将客户资金转移海外,或设立更多以隐匿财富为主要目的的金融工具、信托甚至慈善机构。此举将进一步削弱政府征税能力,难以确保富人履行纳税义务。
这种税收制度在制造漏洞方面远胜于堵塞漏洞,更将对投资产生寒蝉效应。我们制定储蓄和投资决策时,本就预期资产会随时间增值,且仅在出售时才需缴税。这些规划往往具有长远视角,动辄跨越数十年。对未实现收益课税将破坏这种长期规划,其连锁反应将波及整个经济体系——从小型企业到家族世代经营的农场与企业。
该税制不仅欠妥,更缺乏可操作性。但凡经历过房产多次评估的人都清楚,估值结果可能天差地别。试想每年需对名下所有资产进行此类评估,这场猜谜游戏将耗费多少财力人力。政府将深陷对其主观且变幻莫测的财富评估结果的法律诉讼中,行政成本最终必然转嫁给纳税人——这再次印证了"臆测税"的荒谬性。
历史表明,新税种一旦开征,其覆盖范围必然持续扩张。1913年开征的所得税便是明证,其狭窄的初始范围早已无限扩大。政策制定者追求富人合理纳税的初衷值得肯定,但必须谨记税收政策的铁律,以免事与愿违。
布雷奥先生是倡导组织“拯救美国家族企业”的发言人。作为民主党人,他于1987年至2005年间担任路易斯安那州的美国参议员。
照片:马克·伦尼汉/美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