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裁定聋哑学生胜诉——《华尔街日报》
Jess Bravin
最高法院对米格尔·卢纳·佩雷斯(2016年学校照片中)一案的裁决,可能会让教育官员更有动力去满足残疾学生的需求。图片来源:卢纳·佩雷斯家庭华盛顿——最高法院一致为那些认为公立学校未能满足其需求的残疾学生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允许他们在向地方学区寻求教育便利的同时,依据《美国残疾人法案》追索损害赔偿。
法官们认为《美国残疾人法案》与另一项法规《残疾人教育法》之间不存在冲突,后者要求学区为残疾学生提供免费且适当的教育。
这一裁决可能会促使学校官员更加积极地响应残疾学生的需求。同样,这也可能增加教育预算中用于残疾教育的成本。学校官员经常以这些成本为由,拒绝家长要求支付特殊学校学费的请求,而非在当前课堂中寻找解决方案。
尼尔·戈萨奇大法官代表法院撰文表示,《残疾人教育法》的原告在寻求教育便利的诉讼前,必须穷尽该法规定的行政程序。但由于《残疾人教育法》未规定对过去伤害的赔偿,学生可同时依据《美国残疾人法案》提起诉讼,该法案允许法院在发现侵权行为时判给金钱赔偿。
“问题在于,原告是否必须穷尽《残疾人教育法》下无法提供其所寻求救济的行政程序,”戈萨奇大法官写道,“我们的答案是否定的。”
本周二的案件源自密歇根州斯特吉斯市,失聪学生米格尔·卢纳·佩雷斯从9岁至20岁期间在该地公立学校就读。戈萨奇大法官指出,这一裁决“不仅影响佩雷斯先生,更关乎众多残疾儿童及其父母的权益”。根据美国教育部数据,《残疾人教育法》规范着为超过750万儿童提供的教育服务。
斯特吉斯学区教育局长亚瑟·埃伯特将此案称为“有助于我们最大限度挖掘每位学生真正潜力的学习经历”。
卢纳·佩雷斯及其父母的代理律师罗曼·马丁内斯表示,该判决“捍卫了残疾学生在遭受歧视时获得充分救济的权利。米格尔和他的家人期待根据《美国残疾人法案》继续主张其合法诉求”。
在2017年同样全体一致的另一案件中,最高法院裁定《残疾人教育法》要求学校为残疾学生提供的教育必须超越最低限度标准。
卢纳·佩雷斯及其父母指控斯特吉斯公立学校在其整个教育过程中存在失职,包括安排不合格的手语翻译进入课堂,以及虚假陈述其学业进展——校方暗示该生将正常获得高中毕业文凭,而实际上仅计划颁发结业证书。
2017年,家长根据《残疾人教育法》(IDEA)提出申诉。这项源自1970年代的联邦法律规定了残疾儿童获得适当教育所需的程序。经调解,斯特吉斯学区同意将卢纳·佩雷斯送往密歇根聋人学校就读(该校年学费超过4万美元),并支付其后续教育费用以便他和父母学习手语。
IDEA调解方案解决了卢纳·佩雷斯未来的教育需求。为就过去因教育不足造成的伤害、收入损失和精神痛苦寻求赔偿,他依据《美国残疾人法案》起诉斯特吉斯学区——该法案要求州和地方政府为残疾人提供平等机会,使其能从包括公共教育在内的服务中受益。
下级法院驳回了诉讼,认为IDEA调解协议已排除该诉求。根据IDEA规定,原告在提起诉讼前须穷尽行政救济途径。
其他联邦上诉法院对该法律有不同解读,促使最高法院出面解决这一分歧。
记者未能立即联系到卢纳·佩雷斯。但在1月案件辩论时,他通过手语翻译表示难以理解争议焦点。
“我在斯特吉斯公立学校读了十二年,“他说,“那里学过些手语,但我想要更多。虽然另有一位聋人同学,但我们无法交流。在斯特吉斯没人给我做翻译。”
2020年他从密歇根聋人学校毕业,“在那里我学会了大量新词汇和手语,还学了建筑知识。“但他表示:“我本希望能上大学。现在没有工作,但我渴望就业,想掌握自己的人生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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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于2023年3月22日印刷版,标题为“最高法院裁决支持聋哑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