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权颠覆社会?——《华尔街日报》
James Freeman
美国佛蒙特州社会党参议员伯尼·桑德斯周二站在最高法院前。图片来源:德鲁·安杰勒/盖蒂图片社我们生活在一个时代,对公民生活和钱包的大规模干预已司空见惯,政策辩论甚至很少涉及联邦政府是否有权强制美国社会进行重大变革的问题。通常唯一的实质性争论在于联邦政府的哪个部门有权实施这种干预。
《华尔街日报》社论指出最高法院正在审理的一起重要案件:
周二的口头辩论对拜登总统免除4000亿美元学生贷款债务的行政令不利,多数大法官对未经国会批准就采取如此全面行动表示质疑。
……当行政机构试图以微小的立法授权为依据推行庞大新计划时,本届最高法院在维护权力分立原则方面表现坚决。这被称为"重大问题原则",法院在去年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西弗吉尼亚州诉环保局案中强化了这一原则,该裁决推翻了奥巴马政府改造电网的计划。
“如此重大且影响深远的决定,“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代表多数意见写道,“应由国会本身或根据该代议机构明确授权行事的机构作出。“安东宁·斯卡利亚大法官2001年曾写道,国会不会"在大象洞里藏老鼠”。
本周早些时候,《华尔街日报》记者安德鲁·雷斯塔西亚和杰斯·布拉文关于此案的报道指出:
“我们讨论的是一项实质上重组美国社会重要组成部分的举措,这理应属于国会的职权范围,”俄亥俄州总检察长戴夫·约斯特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位官员协助领导了一批倾向共和党的州,提交了反对债务减免计划的法庭之友陈述书。
一位《华尔街日报》读者针对俄亥俄州总检察长的评论回应道:
尽管对约斯特先生表示应有的尊重,但重组美国社会重要组成部分的权力应当——根据我们的建国文件也确实应当——仅属于自由公民之间的自主协商,或至多属于他们通过修宪(即修改宪法)来行使。尽管他可能就权力分立(总统与国会之间)提出了技术上的有力论点,但他至少可以口头提及一个更重要的观点:政府任何分支(或所有分支联合起来密谋剥夺我们’实质上[重组]美国社会重要组成部分’的自由)有何权力这样做?我们这些信奉有限政府的人,本希望能从这位据称与共和党理念相近的俄亥俄州总检察长口中,听到一句审慎的补充——‘即便这种危险权力真该属于任何人(这很值得怀疑)’。
让我们希望美国能够成功防止权力落入不当之人手中。若不能,至少希望掌权者明白自己在做什么。但基于周二口头辩论中的一次交锋,很难对此保持乐观。
《华尔街日报》的简·沃尔夫报道:
戈萨奇大法官质疑像教育部这样的政府机构应该对国民经济产生多大影响。
在与代表共和党主政州出庭的律师坎贝尔交锋时,戈萨奇质问教育部长米格尔·卡多纳在提出像减免债务计划这样具有广泛经济影响的法规时,是否超出了其专业领域。
戈萨奇大法官问道:“我理解(教育)部长在教育事务方面拥有丰富专业知识,但就宏观经济政策而言,我们通常是否认为每位内阁部长——尽管他们学识渊博——都具备这类知识?”
“不,我们并不这样认为,“坎贝尔回答,“国会才有权能且具备专业能力来平衡相互冲突的财政影响…这超出了部长的专业范畴。”
超越法律问题本身,这对健康运转的社会而言是个重要命题。这让人想起前政府疾控专家安东尼·福奇,他虽明显缺乏相关专业知识、甚至承认未深入研究其建议所涉关键影响的情况下,仍成功推动了大规模社会变革。
就联邦政府整体而言,即便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也不意味着官员会向民众提供准确信息。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马蒂·马卡里博士周二向众议院监督委员会表示:“疫情期间最大的虚假信息传播者正是美国政府。”
我们不要再赋予它更多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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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替洛里·莱特富特的告别俳句
投给她的票寥寥无几,
因为她的朋友更少;
太多人被驱离,
尽管播放了许多莱特富特的广告。
你们两位留下来准备逃跑的,
当莱特富特被带离小径:
如果你们能做的只是催债,
失败仍将占上风。
-- 不是A. E. 豪斯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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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弗里曼是《代价:特朗普、中国与美国的复兴》的合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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