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尔街日报》:华盛顿特区巡回法院又一起雪佛龙案特例
The Editorial Board
法官们常常过度顺从行政官员对法律的重新解释,即便这些法律本身并无歧义。以华盛顿特区巡回上诉法院近期维持的一项国土安全部(DHS)规定为例,该规定允许外国留学生毕业后在美国居留工作三年。
《移民与国籍法》规定外国公民可持临时签证在美国"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学业结束后,这些学生理应离境,国土安全部有责任确保其执行。
但自1992年起,政府允许外国学生以"选择性实践培训"(即工作)为由额外留美一年。2016年的新规进一步规定,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STEM)专业毕业生可获得最长三年的留美工作期。
此项工作许可延期实为高技能人才H-1B临时签证的减压阀。该签证每年限额8.5万份,企业需求常年供不应求。国土安全部遂通过修改留学生签证条款来规避H-1B名额限制——尽管雇主们不断呼吁,国会始终拒绝提高配额。
代表高技能工人的工会提起诉讼,指出国土安全部公然违背法律明文规定:留学生完成学业后必须离境。法律并未授权政府延长临时签证期限。若留学生希望留美工作,应申请H-1B签证。
国土安全部援引雪佛龙案司法尊重原则,辩称"课程学习"定义存在模糊性,其将"毕业后的实践培训"纳入该范畴的解释具有合理性。该部门还声称,一旦外国人获得入境资格,其便拥有监管签证状态维持条件的绝对权力。
根据国土安全部(DHS)的解释,其延长任何临时签证的权力不受限制性原则约束,这一观点得到了意见分歧的哥伦比亚特区巡回法庭小组的支持。“我们既非’该领域专家’,也非’政府任一政治分支的成员’,“他们引用《雪佛龙案》判例写道,“我们有责任尊重那些’具备资格者作出的合法政策选择’。“呃,并非如此。
法官的职责是依据法律条文进行解释,并在行政机关无视或篡改法律时予以否决——正如国土安全部所做的那样。官员或法官的政策偏好本不应成为考量因素。本月哥伦比亚特区巡回法庭拒绝全体重审此案,但尼奥米·饶法官在一份由卡伦·亨德森法官联署的出色异议意见中,强调了该案的法律与实践重要性。
饶法官指出,根据多数意见,“国土安全部被赋予广泛自由裁量权,可决定哪些外籍人士在签证依据失效后仍能留居美国”。“该小组以不受约束的行政分支裁量权取代国会精心制定的区分标准,既混淆了我国移民法体系,也导致与兄弟巡回法庭的判决分歧。”
我们支持国会为外籍工作者开辟更多合法途径,包括增加H-1B签证数量。美国需要人才。但当前移民政策混乱的部分原因在于,总统和法官经常擅自改写法律,这使国会得以逃避解决问题的责任。外国学生签证案又是一个典型例证,亟需最高法院进行复审。
华盛顿国土安全部总部。照片:苏珊·沃尔什/美联社刊登于2023年2月22日印刷版,标题为《华盛顿特区巡回法院雪佛龙特别案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