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债务违约是不可能的 - 《华尔街日报》
David B. Rivkin Jr. and Lee A. Casey
上周的头条新闻宣称,国会预算办公室警告称,如果国会不提高法定债务上限,美国最早可能在7月"债务违约"。而CBO主任实际表示的是"政府将不得不延迟某些活动的付款,违约其债务义务,或两者兼而有之。“事实上,美国不可能对其债务违约。
第十四修正案第四条对此有明确规定:“经法律授权的美国公共债务的有效性……不得受到质疑。“这一条款的通过是为了确保为内战所承担的联邦债务不会被包括前邦联州成员在内的国会拒付。
公共债务条款不仅限于内战债务。正如最高法院在佩里诉美国案(1935年)中所裁定的,它涵盖所有主权联邦债务,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未来。该案源于大萧条期间国会决定开始用货币支付联邦债券,包括那些承诺用黄金支付的债券。债券持有人在索赔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相当于票据当前黄金价值的货币。大法官们得出结论,国会违反了公共债务条款,其对"公共债务的有效性"的提及足够广泛,以至于"包含了与公共义务完整性有关的一切”。
这意味着联邦政府在法律上不可能违约。宪法规定必须偿还债权人。如果未能履行,债权人可以提起诉讼寻求救济,政府将败诉并支付欠款。
那些警告违约风险的人混淆了债务支付与其他支出义务。“美国若未能履行任何义务——无论是面向债券持有人、军队成员还是社保受益人——本质上都是违约,“财政部长珍妮特·耶伦在1月如此表示。
这纯属无稽之谈。经授权甚至已拨款的支出并不属于"公共债务”。就宪法意义而言,正如最高法院在1960年《弗莱明诉内斯特案》中所裁定,社保、医保等福利承诺甚至不构成财产权,国会有权削减这些福利如同有权增加它们。立法者在起草第十四修正案时,特意将第四条款中的"义务"改为"债务”。若财政部资金枯竭,宪法规定的债券偿付义务将优先于所有法定支出义务。
耶伦还声称"财政部所有系统都设置为按时全额偿付账单,而非优先处理某类支出”。但据《华尔街日报》报道,财政部官员2011年曾承认政府财政系统完全可以优先偿付债券持有人,美联储也为此类突发情况做了预案。可用资金绝对充足:政府每月税收约4500亿美元,远超550亿美元左右的月均偿债额。
这些基本事实应作为信用评级机构评估美国政府信用度时的决策依据。传统上,当负债累累的国家大幅削减公共开支而非债务违约时,这些机构会给予积极评价。
如同尤利西斯将自己绑在桅杆上,公共债务条款以某种方式约束政府行为,最终维护其根本利益。纵观全球,政府违约屡见不鲜——自1960年以来,包括部分西方民主国家在内的147个政府曾发生主权违约(许多国家反复违约)。美国不在其列,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宪法约束与法治保障。这正是美国能以极优惠条件轻松举借巨额债务的原因。若拜登政府及其他违约论危言耸听者让世界质疑美国债务安全性,他们将推高借贷成本——至少在司法纠偏之前如此。
财政部与其发布毫无根据的违约警告,不如大力宣传公共债务条款,将其作为"美国国债投资坚如磐石、绝无实质违约风险"的核心理由。这有助于使美国国债获得比其他西方国家更优惠的信贷条件。考虑到当前10年期基准国债利率已从2%飙升至3.6%(仅一年之隔),导致偿债压力激增,这一策略极具实施价值。
我们面临的真正风险是联邦开支失控,而非债务违约。但削减开支与增税在政治上不得人心,于是举债成为常态,这也解释了债务上限争议为何周而复始。美国如何填补支出窟窿、以及这个窟窿是否该如此巨大,都值得深入辩论。而散播违约论调,不过是为了回避这些辩论,逃避数十年来过度支出所导致的艰难抉择。
反对提高债务上限的人将承担政治风险,可能是相当大的风险,因为许多美国人合理预期的款项可能无法到位。如果拜登政府坚持拒绝接受任何关于未来联邦支出的协议,是否继续推进这一策略是一个难题。但应该诚实地进行辩论,不受虚假的违约警告的干扰。
里夫金和凯西先生在华盛顿从事上诉和宪法法律工作。他们曾在里根和老布什政府的司法部和白宫法律顾问办公室任职。
插图:查德·克罗2023年2月21日印刷版标题为《美国债务违约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