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议院可协助追查最高法院泄密者——《华尔街日报》
Alan M. Dershowitz
最高法院法警长在调查谁泄露了塞缪尔·阿利托大法官关于多布斯诉杰克逊妇女健康组织案的意见草案一事上似乎毫无进展。但或许仍有办法查明泄密者——只要众议院司法委员会愿意对媒体采取强硬手段。
法警长报告公布后,唐纳德·特朗普在其社交媒体平台上提出如下建议:“去找记者问出消息来源。如果拒不交代,就把人关进监狱直到开口……很快这个卑鄙之徒的名字就会曝光!”
法警办公室并无此项权限,且针对泄密事件展开刑事调查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司法委员会完全可以传唤率先报道此事的Politico记者。
记者们势必拒绝透露消息源,届时委员会将不得不诉诸法庭强制其披露。根据联邦法律,记者并不享有绝对的保密特权——朱迪思·米勒案就是明证。这位《纽约时报》记者在2005年因拒绝透露涉及前中情局卧底人员身份的泄密调查消息源,曾入狱服刑85天。当法院认定政府获取信息的公共利益大于新闻保护权益时,其他记者也曾被强制要求交代消息来源。
在这起潜在案件中,相互制衡的利益是什么?一般而言,公众对揭露消息来源及媒体曝光政府试图掩盖的官员不当行为或可疑行动的秘密抱有极大兴趣。《五角大楼文件》和维基解密公布的部分内容可能属于此类。(在这些案件中,我曾为阿拉斯加州参议员迈克·格拉维尔和维基解密创始人朱利安·阿桑奇提供法律咨询。)
但提前数周泄露最高法院意见草案究竟实现了什么正当目的?我能想到若干不正当目的——从不正当地影响大法官到煽动公众情绪。在泄密事件发生后但多布斯案裁决前,一名男子在布雷特·卡瓦诺大法官住宅附近被捕,被控谋杀未遂。该男子已表示不认罪。
即便此次泄密未达成任何正当目的,仍有人主张强迫记者透露消息来源可能会阻碍其他线人披露有关政府不当行为的重要信息。
另一种观点认为强制手段是徒劳的,因为所有正直的记者宁愿入狱也不会出卖消息来源。或许如此。但已有记者遵从过法庭命令。朱迪思·米勒最终在其消息来源刘易斯·“斯科特”·利比的劝说下出庭作证。
无论如何,这些论点都将构成绝对特权,从而剥夺法院强制记者披露消息来源的权力。
法院经公正权衡后或认定此案属于两可之间。由于国会从未制定过庇护法,双方都不具备推定优势。但支持强制披露的论据更为有力,因为消息来源并非旨在揭露政府不当行为,而只是曝光最高法院的常规运作流程和数周后本将公开的裁决结果。法院可裁定公众知晓泄密者身份的权利,重于提前获知法院裁决结果所带来的公共利益。
德肖维茨先生是哈佛法学院的名誉教授,也是《原则的代价:为何正直值得承担后果》一书的作者。
华盛顿美国最高法院,1月19日。摄影:斯特凡尼·雷诺兹/法新社/盖蒂图片社刊登于2023年2月2日印刷版,标题为《众议院可协助查明最高法院泄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