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族偏好的残酷与异常判例 - 《华尔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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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顿最高法院,1月19日。图片来源:斯特凡尼·雷诺兹/法新社/盖蒂图片社关于约翰·道卡斯1月14日的专栏文章《种族偏好与怯懦的最高法院》:大法官们必须抵制将种族歧视的方钉强行钉入宪法圆孔的诱惑。
尽管桑德拉·戴·奥康纳大法官曾预期"种族意识招生"将在25年内终结,安东尼·肯尼迪大法官也遵从了各大学对理想种族比例的定义,但第十四修正案和《民权法案》第六章在禁止种族歧视方面立场明确。
保罗·科森扎
佐治亚州圣玛丽斯
道卡斯先生对最高法院裁决中那些试图为种族偏好寻找合理依据的曲折区分进行了犀利总结,值得肯定。由此产生的判例法代表了一种考虑不周的尝试,旨在开辟一条通往假定有益目标的道路,但缺乏坚实的法律基础。
其结果是,多元化的崇高目标导致大学形成了量化且人为的决策过程。这是法院颠倒法律的绝佳例证。法律的本质本应是避免将优势强加于某些人而非其他人的任意标准。如果法院挑选特定情形豁免反种族歧视法,法律本身就会受到损害。用更多歧视无法消除歧视。
约翰·摩尔
佛罗里达州那不勒斯
如果最高法院给高校留下任何操作空间,他们将继续照常行事——歧视亚裔美国人。法院必须实施一种不考虑肤色的补救制度来阻止这种行为。我建议通过基于门槛的抽签方式录取大多数学生。大学将设定一个SAT分数门槛,超过该分数的申请者中有四分之三的名字会被放入录取抽签池,随机抽取。
泰德·斯特罗尔
加利福尼亚州圣何塞
刊登于2023年1月21日印刷版,标题为《残忍而非常规的司法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