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尔街日报》:以色列民主面临的真正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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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特拉维夫反对司法改革的抗议活动。图片来源:Eyal Warshavsky/Zuma Press约哈南·普莱斯纳在其反对以色列司法改革方案的专栏文章(《以色列需要“休宪”时刻》,1月11日)开篇引用了詹姆斯·麦迪逊的名言:“所有权力——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集中在同一些人手中,无论是一个人、少数人还是多数人,无论是世袭的、自封的还是选举产生的,都可以恰当地定义为暴政。”
讽刺的是,这段话仿佛是为以色列最高法院量身定制的。通过1995年的“司法革命”以及时任首席大法官阿哈龙·巴拉克开创的前所未有的司法解释方法,该法院攫取了立法权。通过独家的“合理性”原则,它还将包括部长任命在内的所有行政决策的最终决定权收入囊中。最重要的是,最高法院对自身法官任命拥有荒谬的否决权。
在上述每个方面,以色列在西方国家中都“独树一帜”。其最高法院已成为“暴政的完美定义”。
但情况并非一直如此。直到20世纪80、90年代,该法院还享有最高程度的公众信任,并以坚定保护人权和尊重法治著称。随后司法革命到来,过去30年间对权力的篡夺实时受到各派法官、学者、公职人员和立法者的批评。正如被广泛引用的美国法官兼学者理查德·波斯纳所评论的:“这让人想起拿破仑从教皇手中夺过王冠戴在自己头上。”
普莱斯纳先生详细阐述并批评了他所谓的即将到来的“宪法大修”,但他遗漏了所有相关背景。每一项改革提案都旨在解决司法篡权的一个方面,将权力归还给以色列的民主进程,并使以色列与几乎所有已知的西方民主国家保持一致。
辛查·罗斯曼议员
耶路撒冷
罗斯曼先生是以色列议会宗教犹太复国主义党的成员。
刊登于2023年1月19日印刷版,标题为《法院是以色列民主的真正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