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旅局:旅行社要及时妥善处理游客投诉等纠纷
作者:冯超男
【环球网财经消费资讯综合报道】“中秋”“十一”双节将至,为进一步规范旅行社和导游执业服务行为,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于9月18日发布《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规范指引》(下称《旅行社服务指引》)《北京市导游服务规范指引》(下称《导游服务指引》)。

其中,《旅行社服务指引》提到,旅行社要规范经营,包括使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与游客签订电子合同并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旅游行程和服务内容;依规如实填报旅游团队电子行程单等。
在广告、营销和招徕活动中,旅行社要真实、准确宣传,不得虚假、夸大宣传旅游产品和服务,不得误导消费者。要为旅游者提供详细、准确、及时的旅游信息,包括旅游线路、景点、酒店、交通工具等方面内容和标准。
不仅如此,《旅行社服务指引》明确,及时妥善处理游客投诉和退团退费纠纷,设立专门的投诉受理部门和专职人员,保留好投诉记录。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内部评估并完善监督机制,根据游客反馈和投诉情况持续改进,不断提升游客满意度。
此外,《导游服务指引》指出,导游依法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在进行导游活动时,要全程佩戴导游身份标识(实体卡)、开启全国导游之家APP并保持在后台运行,熟练使用全国导游之家APP查看电子导游证和旅游团队行程单。且导游要严格执行接待计划,不得擅自增加、减少旅游项目或者中止导游活动,不得欺骗、胁迫或串通经营者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不得降低服务标准。